根据普遍的吸引力定律,任何两个物体(具有一定质量)都会经历一种“吸引”力,该力与...成反比。
接下来是我的问题:为什么应该只将武力设为“吸引力”类型?为什么不应该排斥或施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力量?
根据普遍的吸引力定律,任何两个物体(具有一定质量)都会经历一种“吸引”力,该力与...成反比。
接下来是我的问题:为什么应该只将武力设为“吸引力”类型?为什么不应该排斥或施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力量?
Answers:
要将有关引力的报价扩展为方程式:
重力与质量的乘积成正比,与距离r的平方成反比。让我们分解一下,看看是什么导致F G为正。
在此等式中,不能为负,因为它是两个位置之间的距离。两个位置不能相隔负数。即使它们以某种方式存在,平方仍会解决该问题。
是普遍常数,始终为正。您可能会争辩说它可能是负面的,但这是不可能的。G实际上实际上并不存在。它没有描述任何对宇宙物理学基本的东西。G只是一个簿记常数,它使我们能够根据质量和距离的任何单位选择来获得对力的正确答案。从技术上讲,如果使用质量和距离的“正确”单位(例如Planck单位),则 G = 1,实际上不存在。由于 G只是取决于单位选择的比例因子,因此它只会是一个正数。
剩下的就是我们。这些是唯一可能是负面的。当然,要获得正的排斥力,一个质量将必须为正,而另一质量为负。但是负质量到底是什么?质量是描述某物“多少”的量度。你怎么能拥有一无所有?
如果您想换个角度看,您可以证明如果质量可能为负,您将得到无意义的结果!当然,假设物理学的所有其他方面都是相同的。回想一下牛顿第二定律,
假设桌上有两个街区。一个块的质量为正,另一个块的质量m 2 < 0为负。暂时忽略这两个块上的所有其他力。
我升至并施加力推动该质量前进。感应出的加速度为:a = F / m 1。必然地,m 1的移动方向与我推动的方向相同。一切都很好。
现在我转到并施加相同的力,尝试将其向前推到桌子上。在m 2上引起的加速度为:a = − F / | m 2 | 。注意我做了m 2积极和消极的迹象。您可以看到,如果我的力量是向前的,那么质量运动的方向将是向后的!但这是问题所在,我的手被挡住了,因为它试图将其推向大众。当群众试图向后移入我的手时,它将向后施加力,根据牛顿第三定律,这必然意味着我的手在块体上施加了更大的力,然后对我的手施加了更大的力。突然施加无限力或等效地施加力,这些物体无限加速。这由“ 失控运动”的概念描述。
如果您觉得这很奇怪,那是因为。如果负质量存在,我们将生活在一个非常奇怪的宇宙中。幸运的是,我们生活在一个有物理意义的宇宙中,质量是正数,引力始终具有吸引力。
为什么引力只是一种吸引力?
TL; DR
因为质量始终为正。
但是,如果它们不相等怎么办?
与数学不同,在数学中人们可以简单地做出一个假设并查看它的发展方向,而物理学中的假设需要进行验证。这个假设已经在地面和太空中用多种材料进行了测试。卡文迪许实验使用不同种类的材料进行了变化。在引力常数相当糟糕的精度范围内(最多为一万分之一),其中每一个都与零假设(引力和惯性质量相同)一致,并且与不同材料的假设不一致具有明显不同的引力和惯性质量。
地球月球的近侧和远侧截然不同,为测试这种等效性提供了更好的机制。不是每万(最好)的精度可卡文迪什式实验,月球表明,钠和铁引力和惯性质量相当于在大约一个部分每十万亿一部分。
普通事情就这么多,但是反物质呢?
普通物质粒子及其反物质等效物具有相同的(正)惯性质量已在世界各地的粒子对撞机中反复试验。等价原理是否也适用于反物质仍然是一个尚待解决的问题。尽管有很多理由认为等价原理适用于反物质以及正常物质,但要检验这种情况是非常困难的。迄今为止最好的结果来自ALPHA实验,该实验测试中性抗氢(反质子和正电子)是上升还是下降。结果是抗氢的引力质量在惯性质量的-65到120倍之间。这并不是一个确定的结论,但是它确实倾向于具有正引力质量的反物质,这与等价原理是一致的。
与以前的答案一样,暗示“质量不能为负”,我想补充一下为什么可能是这种情况。如果希格斯场和粒子与场的不同程度的相互作用引起了我们所说的质量,那么该理论表明光子不具有质量(并构成穿过空间的速度极限),因为它们不与质量相互作用。领域。我认为该框架不允许与该字段或“反希格斯”字段进行负面互动。
从理论上讲,重力可以在物体被推向您的方向上“吸引人”。这可能是由负质量引起的(似乎没有道理,但理论上是可能的)。彼得·恩格斯(Peter Engels)和其他人在这里写了一篇关于它的论文,这是一个有趣的想法。
这个想法是通过将原子冷却到几乎绝对为零,它们产生一个玻色-爱因斯坦凝聚体,并且在量子动力学领域像波一样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