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cycles.SE博客指出“骑自行车的人是车辆,而不是行人。” 我认为这个社区的大多数人,加上大多数法律都同意这一点。
但是,骑自行车的人具有速度冲刺的人(当然是行人)的速度,质量和机动性。
为什么骑自行车的人被视为车辆而不是行人?
Bicycles.SE博客指出“骑自行车的人是车辆,而不是行人。” 我认为这个社区的大多数人,加上大多数法律都同意这一点。
但是,骑自行车的人具有速度冲刺的人(当然是行人)的速度,质量和机动性。
为什么骑自行车的人被视为车辆而不是行人?
Answers:
交通法(在美国):法律首先将自行车视为一种运输方式,并认为有必要以调节自行车流量的方式来调节自行车流量。这可以追溯到汽车的兴起,甚至更早(尽管在某些州,法律花了数十年的时间才将其阐明)。这是有道理的,因为自行车可以达到的速度远远超过正常的行人,并且如果他们在人行道上骑行或以行人的身份行进,它们的速度会对他们和行人造成危害。
此外,如果自行车是行人,我们将不被允许在道路上通行。这将对骑自行车的人构成主要限制,我们当中很少有人会看到。
我相信大多数州都将自行车儿童甚至低速骑行的成年人排除在外,从而允许他们使用(大多数)人行道。但这是一般规则的例外。
有一个问题,很大一部分公众不会倾向于将自行车视为车辆,但这是一个教育问题,我绝对不想通过在公共场合提出上述问题来混淆这个问题。
(不过,我想起了“大嘴唇路易”(Big Lip Louie),这个人50年前在我小时候住在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的乡村。那时,他大概30-40岁,并且没有开车,但他却到处走。他个子很高,身高超过6英尺,腿很长,可以以我认为超过10英里每小时的速度行走。就在马路中央。他更像是“车辆”,而不是行人。)
骑自行车的人具有冲刺者的速度,质量和机动性
并不是的!100 m冲刺的世界纪录是9.58 s,等于37.6 km / h,这是很快的速度,但对于自行车来说并不算壮观。在马拉松世界纪录等于少超过20公里/小时,这是不到我的平均通勤速度。回到“人类”的速度,我估计普通骑自行车的人的速度大约是普通跑步者的速度的两倍。
双倍速度:
在英国,规定骑自行车的人是车辆而不是行人的法律早于汽车。具体的立法是:
如果有人愿意在为步行的乘客使用或容纳而开辟或分开的道路旁行驶在任何人行道或堤道上;或故意在任何此类行人路或堤道上驾驶或驾驶任何种类的马,驴,绵羊,m子,猪或牛,或任何形式的运输工具,或任何卡车或雪橇;或在任何高速公路上将任何马,驴,sw子,猪或牛拴在一起,以使受拴系的动物受苦或允许拴在其上;。。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如此犯罪的每个人,应处以每项此种罪行被没收,并支付不超过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额[标准量表第2级]。
自行车法规,&c。
特此声明,自行车,三轮车,脚踏车和其他类似机器为《公路法》所指的马车
考虑到自行车时代的来临,决定将自行车与马车归为同一类似乎是明智的。尽管现在道路上的情况已经大不相同,但出于此问题的其他答案中给出的原因,骑自行车的人仍应被归类为车辆而不是行人。
我将尝试回答有关WHY的问题,为什么自行车被视为车辆,而不是列出很多地方法规。
我看到的理由是:
从历史上看,我期望这是因为自行车是机器,与纯净的行人相比,它们的行为更像其他车辆。我怀疑汤姆(Tom77)在回答中描述的大多数国家/地区都以与英国类似的方式制定了法律。最初,动力来自人和牲畜,速度范围介于牛车和驰horse的骑马者之间。但是奔马是一件易碎的事,因此骑手倾向于小心,因为如果马掉下,骑手很可能会死。注意,这与机动车撞到行人相反。但是,散步或小跑的马可以离开道路,绕着相对缓慢移动的行人或手推车走。因此,您有一个务实的情况,行人被期望从马路上移开,每个人都等着通过马车,直到实际可行时,重要的人大吼大叫。
我希望这种形式化“走得越快,就越需要避免其他道路使用者。这就是法律”。
自行车肯定是车辆,因为人们会“骑”上自行车,所以他们不会借助自行车行走。然后,该自行车将被视为陆地,直列两轮人力车。
在我居住的巴西,《交通法》(有时令人困惑)规定自行车:
有趣的是,交通法规具有两个模糊的功能:同时,它们迫使车辆遵守规则,以“保护”整个社会,人们有可能看到制定交通法规的趋势,以便于机动化的交通,并以某种方式使其他社会“挡在了后面”。
在这种情况下(部分是车辆,部分是“人”),使用自行车进行运输一直是一种有趣的方式(无论是好是坏),都可以感觉到“贴上标签”的困难。
行人(虽然不是短跑运动员),轮椅和使用助行器的行人在静态上是稳定的,而骑自行车的人在动态上是稳定的(除了一些固定的怪胎)。
运动定义为到处移动的行为或力量。静态稳定的移动具有附加的约束,即移动体始终保持稳定。换句话说,如果身体立即停止所有运动,则身体仍将站立。更具体地说,重心的垂直投影将始终包含在人体与地面接触点的凸包中。
由于行人经常认为其他人可以停在一角钱上,因此他们会突然改变方向,而不用考虑周围的事物。在狭窄的人行道上混合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骑车人不能改行,这是发生冲突的秘诀。
在正常对话中,自行车是车辆,因为它是用于移动人员或货物的机器。
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否将自行车视为车辆取决于当地法律。在法律中使用定义来扩展法律的范围以及在什么情况下适用法律。对车辆和自行车使用单独的定义可能会很方便。
但是,如果您所在的地区不将自行车视为车辆,则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并具有与汽车相同的合法权利和责任仍然是合法的。
例如,在密歇根州,自行车被禁止作为车辆使用(密歇根州车辆代码257.79),因为它们是人力驱动的。自行车在法规中有其自己的定义(MVC 257.4)。自行车仍然可以同样的权利在密歇根州的道路上行驶(MVC 257.657)。
值得注意的是,密歇根州对自行车的定义包括三轮车。法律定义并不总是与字典定义匹配。
加拿大的许多城市不允许骑自行车的人将自行车安装在人行道上,必须在交通中,指定的路径或自行车道上骑行。允许将车辆拉到肩膀上以允许交通通过。这是由地方法规和警务服务以及RCMP(我从经验中知道)实施的。因此,根据加拿大法律,自行车被视为车辆(有特殊例外,例如不需要执照/保险),而不是助行器。
自行车被认为是“车辆”,应遵守与机动车相同的交通法规……停车标志,转弯车道,转弯等。骑车人的平均健康状况良好,可以骑自行车50到一天100英里没有太大问题。普通的步行或跑步行人不可能达到相同的里程数。在俄亥俄州,骑自行车的人有权在必要时实际占据一条完整的行车道。我只看过一次骑单车的人,他阻塞了大约4个街区的交通!难怪像这样的滑稽动作使驾驶员对骑自行车的人感到沮丧。仅仅因为您有权这样做,并不意味着您应该使用该权利!我更喜欢尽可能地向右走,只移动到车道的中心执行左转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