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你有一个公寓大楼。这座公寓大楼建于10年前。法定时效仅适用于6年(出于疏忽目的)。公寓外部有水损坏,建成后10年被发现。没有任何索赔与损坏挂钩,并从屋顶下方开始。因此,保险公司保险公寓协会(建筑物的外部和公共区域)将不予报销,因为没有实际事件造成这种损害。
建造该建筑的建筑公司解体了他们的公司,现在有了不同的名字。
在施工期间,签订了建筑许可证,暖通空调,电气,管道等......
建筑许可涉及三方。业主(房地产经纪人),前建筑公司(不再存在)和城市建筑检查员。
这可能是针对不同的StackExchange站点,但....
如果水损坏是由于施工错误并且应该符合建筑规范,那么单位所有者是否可以起诉签署建筑许可证的当事人(谁离开)? (是否有责任)或建筑许可是否只允许建造?我们也许可以向左派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或者这不是一个选择?
基本上,修建建筑物所需的费用大致相同。所以我们基本上是S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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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voted,因为我有兴趣听听检查员/ AHJ是否曾被追究过责任。 (我怀疑他们会这样,除非事实上可以证明某些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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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ysius Defenestrate
我投票把这个问题作为偏离主题的结论,因为这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不是一个自己动手的家庭装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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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er101
这个问题应该针对你的律师,而不是互联网上的一堆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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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er101
找一个诚实的律师就像找一个诚实的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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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PaperLiz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