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能比任何问题都更像是一个“版权”问题,但我还没有找到适合此类问题的StackExchange网站。)
为什么像Akzidenz-Grotesk这样的字体可以追溯到19世纪(Akzidenz-Grotesk于1896年制造),仍受版权保护,并且不在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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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像Akzidenz-Grotesk这样的字体可以追溯到19世纪(Akzidenz-Grotesk于1896年制造),仍受版权保护,并且不在公共领域?
Answers:
这与字体和字体之间的法律区别有关。字体是原始字体设计的数字实现。
Akzidenz-Grotesk 字体可能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并且没有版权,但是碰巧共享其名称并且显然基于该字体的字体是一种新的独特法律对象,并受其自己的版权期限限制。
您(可能)会在法律权利范围内创建一种全新的字体,该字体也恰好是基于原始字体的,从头开始,并且不要使用名称“ Akzidenz-Grotesk”(因此,例如MS的Antiqua这类字体是Palatino和其他类似情况的公然盗版。
有不同的铸造厂出售的时代,加拉蒙德,卡斯隆和其他字体有许多版本。即使名称相同,每个实现均受出版铸造厂的版权保护。该设计属于公共领域;实现不是。
除了Heroes182的回答,还指出了字体和字体之间的区别,应该注意的是,字体在美国不受版权保护(但在英国受保护),因此可以将其字形复制为新字体。 。无论哪种方式,形状都值得一试。
另一方面,电子字体文件被美国版权法解释为计算机程序,因此可以防止复制。这意味着如果要制作自己的版本,则必须使用非数字方法来复制字体。
最后,一家以特定名称(例如Palatino)出售特定字体的公司在该名称上产生了商标。正是这种保护阻止了其他字体被称为相同的名称(参见Microsoft的Book Antiqua)。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NRSI文章“ 字体许可和保护详细信息”。
一些补充说明:
已在19中创建的作品个世纪仍然可以切实版权的,因为在很多版权法的有关日期,尤其是德国的一个,是创造者的死亡。截至目前,自创作者去世以来,已经过了整整70个日历年,作品才进入了公共领域。因此,如果创作者在1945年或之后逝世,那么他们的作品可能尚未进入公有领域。在创建字体后的46年里生活并不是没有可能。
类似的Akzidenz-Grotesk具有令人费解且不为人所知的历史,并且在两次修改之间大约进行了多次修改。1880年和1985年。因此,虽然早期版本和样式可能是在公共领域,但较年轻的版本则不是。自1950年以来,大部分工作都是由GünterGerhard Lange完成的,他于2008年去世,致使他的作品在2078年之前都具有版权(如果那时版权法没有改变的话)。
¹例如,参见此德语译本。
在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最长为14年。此后,设计成为公共领域。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法律,并正在谈判国际协议。
在美国和其他地区,商标可能会无限期更新,并且复兴开发者已因侵犯字体名称而被起诉。
国会图书馆从未针对型式设计本身发行版权。即使这样,数字字体仍会自动受到保护,因为在打印时,代码图案会形成原始的创意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