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客户雇用我为他们设计徽标。根据我们的合同,我向他们提供了3个概念,他们从中选择了一个。
归根结底,客户要求同时购买其他两个概念。例如,他们希望将其中之一用作T恤设计的艺术品。
我在引用其他两个概念时遇到麻烦。它们是在我为第一个徽标所做的工作中出现的……因此从技术上讲,我不需要花很多时间。
另一方面,我不希望它们便宜,因为那样一来它们以1的价格获得3个设计。
有人对此有经验吗?
他们还告诉我,他们希望将其中一种用作T恤设计。在这种情况下,收取固定费用是常见的做法还是版税是更好的选择?
我有一个客户雇用我为他们设计徽标。根据我们的合同,我向他们提供了3个概念,他们从中选择了一个。
归根结底,客户要求同时购买其他两个概念。例如,他们希望将其中之一用作T恤设计的艺术品。
我在引用其他两个概念时遇到麻烦。它们是在我为第一个徽标所做的工作中出现的……因此从技术上讲,我不需要花很多时间。
另一方面,我不希望它们便宜,因为那样一来它们以1的价格获得3个设计。
有人对此有经验吗?
他们还告诉我,他们希望将其中一种用作T恤设计。在这种情况下,收取固定费用是常见的做法还是版税是更好的选择?
Answers:
话虽这么说(:))),我们来看一下事情,好吗?您有一份合同,在该合同中,您同意提供3个概念设计,而他们只选择了其中的一个!而已!
在任何此类合同中,您还应该补充一点,如果客户希望开发和交付2个或全部3个概念,则他们同意为合同支付总价的30%(或您觉得为客户使用而发布设计的任何价值)彼此设计。
基本上,他们为主要设计支付x费用,而为其他设计支付x的30%。这样,他们对所有3个设计都得到x +(x的60%)的合理价格。
3,价格为一半多一点。向您的客户发布设计(允许其使用)而不是向其创建是您的费用。有区别。:)
PS: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还需要考虑@Digital Lightcraft在第1点所说的话:
通常,这可以为您的设计增加更多价值,但并不是所有的设计师在进行价格标签/发布工作时都将设计的用途考虑在内。
考虑一下放弃他们的好处 -(作为损失负责人)
无论是好是坏,我认为我打破了每天开展自由职业的大部分“规则”。就是说,我已经成功经营了15年,所以我必须做正确的事!
在这种情况下-基于这样的假设:印刷T恤设计的人可能会想设计其他T恤,同样,使用三个徽标的人可能会使用五个...十。 。一百...我倾向于免费提供其他艺术品(只要不需要更多时间即可完成)。否则,根据将其从伴奏移至完成的艺术品所需的时间,其费用将非常低。
建立商誉,尤其是不付出任何实际费用(毕竟您已经拥有了这幅作品),这对我们的业务是一笔巨大的收获,这也是我多年来一直无需宣传我的服务的部分原因。
使自己和代理业务公平,讨人喜欢是成功的一半以上。
_快速编辑说,显然这里还需要考虑许多其他因素,包括您与客户在一起的时间,他们的一般态度,工作所花费的时间,他们的获利...因此我无法给出确切的建议,但我确实认为我的建议“总体上”值得。
_快速编辑II-在此重要的一点是,人们理解我不主张免费工作(boo!)。我要指出的是,“ 损失负责人 ”是一项建立良好的策略,可以在客户群中建立商誉,从而产生更大的利益。长期利润(是!)
阿林在这里有正确的想法。您的合同规定,客户需要支付一个徽标。如果您的客户想支付其他两个费用,那就太好了!
计算第二个和第三个的公平折扣价。每个合同的总合同额的30%可能还不错。这取决于市场,客户和您的关系。您可能每个都高达50%,所以他们以两个的价格获得了三个徽标,但这是必须计算的数学运算。
在此处签发修订合同。写下其他徽标的新条款,并说明其他付款方式。创建一个新的付款时间表。添加一条注释,说明该合同取代了先前的合同。您和客户必须签署并注明日期。然后,您将继续使用新徽标。
从那里,所有三个徽标将获得相同的待遇。将所有三个徽标开发为相同的波兰语。可交付成果与最终付款的版权版本相同(黑白,1色,2色,4色等;轮廓中的矢量文件;随便什么)。
之后,他们对徽标所做的事与您无关,所以不,您不会为T恤徽标收取版税。您正在出售三个公司ID。这就是“总合同价的X%”的目的。您给他们所有三个徽标相同的完整版权。
您必须记住,您很有可能会继续从事该行业,而正式发布为“完成”的工作质量至关重要。因此,如果除了1条主要工作文章之外,您还发布2-3个以上未完成的设计(草图,匆忙,未抛光,肮脏的),请考虑一下如何使您的投资组合外观。
如果您决定花更多的时间来完成其余的设计,请记住,这会花费您的时间和精力,而这反过来又应该使您的客户花费更多的钱。免费工作不是一个好主意,除非您从这种业务关系中获得了金钱以外的其他东西。
附带说明一下,如果您决定不发布未完成的概念,请考虑将它们作为完成设计页面的“进行中的工作”或“开发过程”部分发布在自己的投资组合网站上。当然,只要您可以按照已签订的合同进行。我听说这可以提高您的信誉度,并表明您确实在努力工作,并选择了您认为是最佳的迭代方法,尤其是当您得到那种倾向于认为“设计师不做”的客户时。无论如何”。
我认为您正在看这个错误。您正在考虑创建这些产品时要进行的工作,这已经包含在您的初始合同中。您的客户似乎对此有所不同。您为他们提供了令他们满意的服务。在独立的,出于所有意图和目的的无关交易中,他们还希望从您那里购买一些财产。该财产是知识财产,还是在您的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这一事实是无关紧要的。它仍然是财产,仍然属于您,而且他们为之付款仍然是合理的。如果我对您的理解正确,则客户愿意为他们付款,所以这似乎对所有相关人员都是合理且可以接受的。
我不知道是谁提出了提供期权的想法,但是那感染了整个市场。
就个人而言,我从不向客户提供任何选项-徽标,网站或广告。我与客户坐在一起,进行简报,并向客户展示他想要的徽标。然后我们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有时不是。而且我的客户保留率非常接近100%。
提供选项是多余的信息。这对客户不利,因为这会使决策更加困难,并且绝对对我们不利,因为这会使我们的工作超出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