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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P是第2层。其原因是广播是在第2层(数据链路层)发送的,而ARP通常不会遍历第3层(网络层)。但是,它可以为第3层协议提供额外的功能。
事实是,并非所有协议都完全适合OSI模型,因为毕竟它只是一个模型。如果您真的想将其推广到某个地方,我会说ARP是2.5层协议。它适合第2层,但不能完全适合第3层。
通常会就ICMP及其适用位置进行相同的讨论:第3层或第4层。
这些异常的一个很好的解释是:
通常,第N + 1层的协议与第N层的协议的标头一起封装,但是arp,stp,cdp,icmp和igmp等协议是例外,因为它们与同一层的协议的标头一起封装。
IETF协议套件未根据OSI模型进行定义,因此IETF与OSI协议之间的映射比其他协议更为常见。
实际上-有充分的理由将其视为第2层(必须与第2层互操作)(第2层(在以太网V2框架内定义为以太类型,并且不由标准IP路由器转发)。主机的第3层到第2层映射过程:纯第2层节点没有的东西)
也就是说,将其视为第2层协议的文献范围更广,并且通常被接受为“第2层”而不是“第3层”。
但是,请不要让它成为教条:就第3层而言,这并不是完全异端:IPV6中保留的同一过程(不再使用ARP)通常被定义为“第3层”,但这是确切的概念过程。
由于ARP数据包本身封装在以太网帧中,因此它不能仅是L2协议。但是,ARP通过使用L2服务(FFFF.FFFF.FFFF广播地址)为L3服务(哪个接口接受用于特定L3地址的帧?)的L2问题提供服务。因此,ARP匹配L2 + L3。
问题是,ARP至少触摸过一次哪些服务?L3和L2。这并不意味着ARP不适合OSI模型。该参考模型为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以配合您的意见。这并不意味着您必须选择一个图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