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为,心理学和/或亲子关系的角度来看,将公众羞辱作为一种纪律技巧会产生短期和长期的影响?(一个例子。)
根据一些反馈,我想澄清一下:
- 我对与青少年之间的关系非常感兴趣,因为这是我认为的年龄,当时叛乱和冲突的程度最有可能导致父母诉诸于此,而不是(或除其他惩罚外)惩罚。与(例如)在杂货店公开劝告学龄前儿童大喊大叫糖果的要求相比,这似乎是不同的影响。
- 我正在寻找至少部分基于研究或心理学的答案,而不是单一的轶事或个人见解。
- 这不只是在高速公路的侧面举着牌子,还只是一个例子。我会寻找更多内容。
从行为,心理学和/或亲子关系的角度来看,将公众羞辱作为一种纪律技巧会产生短期和长期的影响?(一个例子。)
根据一些反馈,我想澄清一下:
Answers:
在研究这个问题的答案时,我发现很多研究都围绕成年罪犯进行,尽管它确实与年轻人有关。
首先,一家民意测验公司1于2010年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了公众关注的3个领域:
通过将所有部门,我发现(和逻辑本身),“耻辱刑” 必须考虑到个人- 亚伦S.书2 “的‘说明’说明了这一点,“一些不法分子更适合比别人... [法官羞辱]应该确定罪犯是否可以处理羞辱的判决。”
2引用的一个案例描述了不考虑被处罚者的情况的后果:
法官要求该男子的照片出现在该县的当地报纸上...
该男子没有告诉他与他同住的母亲的信念。偶然地,她在报纸上看到了他的照片,并在厨房的桌子上给儿子留了一张纸条,告诉他感到羞耻,因为他被定罪。该名男子在看了纸条后心烦意乱,自尽自杀。
鉴于自杀是年轻人死亡的第二大主要原因,因此这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在建议采取一种平衡的方法时,2建议:“作为所有羞辱惩罚的条件,法官应为犯罪者提供接受传统的监禁刑罚或羞辱惩罚的选择。”
据说2 “几乎没有经验数据详细说明羞辱在威慑犯罪和降低累犯率方面的作用;但是,足够的数据表明,目前的量刑形式在惩罚和/或恢复犯罪分子方面无效。”
在此方面,伊利诺伊州法院告诫不要使用“非常规监管条件,这可能会带来未知的后果”。2
此外,我们还警告说,从“惩罚性的观点出发,因为公众可以看到工作中的惩罚,这是非生产性的”来使用羞耻的惩罚。2
因此,鉴于在某些情况下羞耻惩罚可能是有效的,因此在此讨论中自然会引出一个问题:“请问1)保护社会,2)康复(或更好地说,制止不良行为)和/或3)有效地惩罚?”
在回答这个问题时,The Sentencing Project 3的研究分析师Valerie Wright博士指出了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
此外,她指出
英国内政部委托剑桥大学犯罪学研究所对威慑的主要研究进行了综述。他们在1999年的报告中得出结论:“…所审查的研究没有提供推断推论的严厉程度通常能够增强威慑作用的基础。”
此外,在审查检查特定人群犯罪率的宏观研究时,研究人员发现,逮捕和惩罚的可能性(确定性)增加与犯罪率下降有关。
此外,她警告
制裁有可能削弱一项政策的威慑作用,因为正如[Daniel Nagin]所言,“ [f]或带有污名化的事件必须相对罕见。”
与这些羞耻惩罚研究者相抵触的是,Live Science 4的Rachael Rettner引用了密歇根大学的Andy Grogan-Kaylor的话:“积极的事物对塑造行为的影响远大于任何惩罚。”
她4还引用了旧自治大学的凯瑟琳·克尔西(Katharine Kersey)的告诫:“每次我们[让受惩罚的孩子们感到尴尬]我们付出了代价,使他们远离了我们,我们失去了成为他们榜样的能力。 ”
而且,Kersey继续说道:“以这种方式受到惩罚的孩子通常仍会犯下这种行为,但要在父母的支持下进行。”
现在,将所有这些数据作为一个整体来看,羞辱惩罚在某些情况下对某些年轻人可能是有效的。如果年轻人不能应对惩罚的公共性所造成的其他后果,也有可能导致致命的失败。
虽然感觉羞辱我们的行动可以在我们的行为方面的正面效益,必须采用边缘技术时要特别小心-我们爱我们的孩子必须排除学科,是不健康的我们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