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4岁的女儿最近与一个约会了7个月的男孩分手,因为她爱上了一个女孩。我完全支持她,因为我30多岁时也经历过类似的经历。我和我的女儿谈过,我告诉了她我丈夫和我有多支持她。爱就是爱,拥有一个生活中很特别的人真是太好了。我们也知道,青春期是青少年不断变化自己身份的时期,我们不想以任何方式妨碍她。
青春期,当她与男友约会时,我们有一定的限制,其中之一就是不允许他进入她的卧室。最近,我的女儿要求让女友过来过夜。我和我的丈夫详细讨论了这个问题,并决定如果我们不允许她让女友过来过夜,我们将创建一个双重标准,因为她的男友从未被允许进入她的卧室。我们已经告诉过她了,但是她的女朋友随时可以在我们家中受到欢迎,当她在这里时,如果他们想打开门,他们可以在她的卧室里闲逛,但是由于上述原因,不允许过夜。我还告诉她,就像她和男友在沙发上拥抱在一起看电影一样,
我女儿做得不好。她觉得我们通过不允许过夜来歧视她,但是,我试图指出,实质上,如果我们允许她的女朋友去过夜,我们将歧视男孩。这使情况更加复杂,因为我还有另一个异性恋的十几岁的女儿,如果我允许他们约会的一个人而不是其他约会的人,我会被夹在中间。
任何建议或意见将是有益的。也许有一种更好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而不会让我的女儿感到不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