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的女儿对我无能为力时,我是否应该继续允许他与女儿做额外的探访?
我是单亲父母(没有家人可以帮忙),我一直在努力抚养自己的女儿。我的前任也有问题。 由于我女儿患有严重的哮喘病,由于经常下班,因此很难保持工作。我的前任意识到,由于缺乏帮助,我面临着托儿的挑战。我一再要求他提供更一致的帮助(这比法院每隔一个周末下令他下令更多)。 当我的女儿两岁时,由于情感和精神上的虐待,我提出了唯一的监护权(无视我,几天又几周的无声治疗,大喊大叫,他不愿露面,不按时给我托儿费或一点也没有,说我只是在向孩子求助等时抱怨。)法院每隔一个周末就判他一次。 我女儿现在6岁了,情况没有改善。他多次生气,因为我有唯一的监护权,所以她是我的责任,他在“付钱”给我照顾她(这意味着子女抚养费是对她的照顾。)他每隔一个周末就得到她,此外,我总是要求他在非探访日见她。 但是,由于我的工作时间和育儿问题,他继续无视我在一周内寻求更一致帮助的要求,或者只是感到沮丧并结束了对话。 我的问题是:我是否继续允许他在不访问的日子见她-通常由于工作时间的安排,我需要在小事或大事上给自己带来不便-还是因为他明显无视了我而将其切断我要求其他帮助并严格遵守法院命令的要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