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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国家/地区,不需要版权注册,并且版权是通过出版法授予的。在美国,可以进行自愿注册,这是起诉侵权所必需的,并为版权所有者在收取损害赔偿时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就场景而言,两者都将包含原始作品的元素,因此它们将属于衍生作品的类别,并且取决于复制品的原创性(或缺乏原创性),可能会侵犯您的版权。但是第一个要困难得多,因为图像的原始元素是在不同的介质中再现的。在使用Photoshop进行更改的情况下,很可能有足够的相似性来证明发生了侵权。
您应该咨询真正的律师。不要期望通过互联网获得任何法律建议会有意义。
我个人认为绘画的副本是合法的,而Photoshop的更改是“衍生作品”,根据图片的版权可以被视为合法。没有特定的“书面”版权声明意味着某些默认版权,在这种情况下,Photoshop更改可能不合法。
Shepard Fairey和美联社最近就衍生作品提起了诉讼。Fairey在2008年大选之前,使用奥巴马的美联社照片制作了他的著名海报。您可以通过阅读有关此方面的一些文章来找到一些相关的法律信息。
您实际上是在问,什么时候衍生作品合法?
要应用的两个重要测试是:
1)原创性
衍生作品“必须显示其自身的原创性。它不能是对早期基础作品的死记硬背的创造性变化。后一作品必须包含足够的新表达方式,除此之外,体现在较早的作品中,而后者则可以满足版权法对原创性的要求。”
2)变革性
“变革性是美国版权法中用来描述某些衍生作品的特征的概念,这些衍生作品使它们超越或以新的方式展示了其所基于的潜在作品。”
“使用必须是生产性的,并且必须以不同于原始物的方式或出于其他目的使用所引用的物质。...[如果]次要用途为原始物增加了价值-如果所引用的物质被用作原材料在创造新信息,新美学,新见解和理解的过程中发生了转变,这是合理使用主义旨在保护社会繁荣的一种活动。”
以您的示例为例,该照片只是在另一种介质(如油)中简单地复制,因此两项测试均未通过:
1)原创性,是对原始作品的死记硬背的,创造性的变化。
2)具有变革性,它不会添加新信息,新美学或新见解和理解。
所有引文取自维基百科。
有关进一步的讨论,请参阅Stern L.HOOQ教授的这篇非常有趣的文章
-与互联网相关的衍生作品
虽然其他答复者指出的有关互联网法律建议的警告当然也适用,但我认为这一点很清楚:这两种情况都涉及创建衍生作品,如果未经许可,在美国和许多其他国家/地区将侵犯版权。由此产生的衍生作品被出售这一事实通常会增加责任。
根据新作品的原创性,这可能会侵权,也可能不会侵权,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会说这不会侵权。当然,照片的所有者仍然可以尝试提起诉讼,但是可能发现它没有侵权,特别是如果与原始照片的唯一联系是艺术家在绘画时在房间里看到了它(并且没有不能在Photoshop中对其进行任何剪切和粘贴,没有使用机械方式进行复制,也没有在其上放置模具等)。
这肯定是侵权的。
在您的图片上注册版权不会改变人们可以使用或不能使用它们的内容,但是如果您成功起诉了这些内容,则取决于您所在的国家(即美国),可能会影响您可以要求的内容。
这是多伦多星出版的一幅画实际上发生的一个案例,该画被发现是基于其他人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