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答案:为了创建x
一个从属名称,以便将查找推迟到知道模板参数为止。
长答案:当编译器看到模板时,应该立即执行某些检查,而不会看到template参数。其他参数则推迟到参数已知为止。这称为两阶段编译,而MSVC则不这样做,但是它是标准要求的,并由其他主要编译器实现。如果愿意,编译器必须在看到模板后立即对其进行编译(以某种内部解析树表示形式),然后将实例化编译推迟到以后。
对模板本身(而不是模板的特定实例)执行的检查要求编译器能够解析模板中代码的语法。
在C ++(和C)中,为了解析代码的语法,有时您需要知道某物是否为类型。例如:
#if WANT_POINTER
typedef int A;
#else
int A;
#endif
static const int x = 2;
template <typename T> void foo() { A *x = 0; }
如果A是一个类型,则声明一个指针(除了隐藏global之外没有其他作用x
)。如果A是一个对象,那就是乘法(并且禁止某些运算符重载它是非法的,并分配给rvalue)。如果错误,则必须在阶段1中诊断该错误,标准将其定义为模板中的错误,而不是模板的某些特定实例。即使模板从不实例化,如果A为,int
则上述代码格式错误,必须对其进行诊断,就像根本foo
不是模板而是普通函数一样。
现在,该标准说,不依赖模板参数的名称在阶段1中必须是可解析的。A
这里不是从属名称,无论类型如何,它都引用相同的东西T
。因此,需要在定义模板之前进行定义,以便在阶段1中找到并检查模板。
T::A
将会是一个依赖于T的名称。在阶段1中,我们可能无法知道它是否是类型。最终T
甚至可能尚未在实例化中使用的类型尚未定义,即使是这样,我们也不知道哪种类型将用作模板参数。但是我们必须解析语法,以便对格式错误的模板进行宝贵的第一阶段检查。因此,该标准对从属名称有一个规则-编译器必须假定它们是非类型,除非有资格typename
指定它们为类型,或在某些明确的上下文中使用。例如template <typename T> struct Foo : T::A {};
,T::A
中的用作基类,因此无疑是一种类型。如果Foo
用具有数据成员的某种类型实例化ifA
而不是嵌套类型A,这是执行实例化的代码中的错误(阶段2),而不是模板中的错误(阶段1)。
但是,具有依赖基类的类模板又如何呢?
template <typename T>
struct Foo : Bar<T> {
Foo() { A *x = 0; }
};
是A从属名称吗?对于基类,任何名称都可以出现在基类中。因此,我们可以说A是从属名称,并将其视为非类型。这会带来不良影响,即Foo 中的每个名称都是依赖的,因此Foo中使用的每个类型(内置类型除外)都必须经过限定。在Foo内部,您必须编写:
typename std::string s = "hello, world";
因为std::string
它将是从属名称,因此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假定为非类型。哎哟!
允许使用您的首选代码(return x;
)的第二个问题是,即使在Bar
之前定义Foo
,并且x
不是该定义的成员,以后也有人可以Bar
为某种类型定义特殊化Baz
,例如Bar<Baz>
确实具有数据成员x
,然后实例化Foo<Baz>
。因此,在该实例化中,您的模板将返回数据成员,而不是返回global x
。或者相反,如果的基本模板定义Bar
了x
,他们可以定义一个专业化,没有它,你的模板将寻求一个全球性x
的回归Foo<Baz>
。我认为这被认为与您遇到的问题一样令人惊讶和痛苦,但这是无声的 意外,而不是引发意外错误。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该标准实际上规定,除非明确要求,否则不会考虑使用类模板的相关基类。这可以防止一切都因依赖而存在,因为它可以在依赖库中找到。它也会产生您所不希望看到的效果-您必须限定基类中的内容,否则找不到它。有三种常见的使A
依赖关系的方法:
using Bar<T>::A;
类中的- A
现在引用中的某物Bar<T>
,因此是依赖的。
Bar<T>::A *x = 0;
在使用时-再次A
肯定在中Bar<T>
。这是乘法,因为typename
没有使用过,所以可能是一个不好的例子,但是我们必须等到实例化才能确定是否operator*(Bar<T>::A, x)
返回右值。谁知道,也许会...
this->A;
在使用时- A
是成员,因此,如果不在in中Foo
,则必须在基类中,标准再次声明这使其依赖。
两阶段编译既麻烦又困难,并且引入了一些令人惊讶的要求,以增加代码中的多余文字。但是,与民主制不同,它可能是除其他所有人之外最糟糕的做事方式。
您可以合理地争辩说,在您的示例中,return x;
如果x
在基类中嵌套类型是没有意义的,那么该语言应(a)称其为从属名称,(2)将其视为非类型,并且您的代码无需运行即可this->
。在某种程度上,您是解决方案所导致的附带损害的受害者,而该问题在您的情况下不适用,但是仍然存在基类可能在您的名称下引入隐藏全局变量的名称,或者没有您认为的名称的问题他们有,而是找到了一个整体。
您也可能会争辩说,从属名称的默认设置应与之相反(假定类型,除非以某种方式指定为对象),或者默认设置应对上下文更敏感(在中std::string s = "";
,std::string
可以将其读取为类型,因为没有其他语法意义感觉,即使std::string *s = 0;
是模棱两可的)。再说一次,我不知道规则是如何达成的。我的猜测是,需要为创建上下文和非类型的上下文创建许多特定规则,从而减少了所需的文本页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