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在JIRA中重新打开已解决的问题和已解决的问题。实际区别是什么?(除了需要不同的权限才能解决/关闭问题,例如,如果涉及质量检查)
我们团队在解决还是关闭方面存在意见分歧,我想指出一些权威,并说“我们应该这样做”。
Answers:
典型的问题工作流程是负责解决该错误的人员,而解决该问题的人员则是决定该解决方案是否可以接受的人员。如果是,则将其关闭。如果不是,他们会重新打开该错误以进行进一步的讨论/工作/争论。
例外情况是,当错误是重复项时,处理错误的人通常会意识到它是重复项,然后可以将自己作为重复项关闭。或者,也许他们将其作为副本解决,但开放者同意并关闭它。
IIRC,JIRA具有非常灵活(如果很复杂)的工作流程,因此您可以设置自己认为适合团队和将要提交问题的小组的任何流程。
编辑:我意识到我实际上没有解决重新打开已关闭的问题。以我的经验,这通常不会发生,因为人们会在问题系统中搜索表现出与所见行为相同的现有错误。那就是如果您幸运的话,经常会打开漏洞,而无需对现有问题进行任何调查。
话虽如此,质量保证人员或现场人员会在原始所有者将其关闭后的某个时间出现“我记得那个错误。该死,他们说它已修复”。此时,他们可能会重新打开旧错误,或创建一个新错误并链接到原始错误。我的喜好是存在一个新的错误并进行链接,而不是重新打开。原因是“新”问题可能表现出相同的行为,但可能有完全不同的原因。当真正的通用错误日志消息发出时,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
您可能还想查看此博客文章,以获取有关JIRA如何使用“已解决/已关闭”状态和“系统分辨率”字段的更多详细信息。
我们针对外部客户的方式是,当我们向客户付款后,我们便会关闭事件(这既可能是问题,也可能是SED任务),直到事件解决为止。
我相信您不应该重新公开已结束的事件,即一本账簿,而已解决的事件可以重新公开。
顺便说一句,阅读ITIL关于此的说法将是明智的。如本页上所述:
重开事件的规则
尽管采取了充分的照顾措施,但即使事件已经正式结束,仍有机会再次发生。由于这种情况,明智的做法是预先确定有关事件是否可以重新开放以及何时重新开放的规则。例如,如果某个事件在一个工作日内再次发生,则可以达成共识,然后可以将其重新打开-但是在这一点之后,必须提出一个新的事件,但该事件必须与先前的事件相关联。确切的时间阈值/规则在各个组织之间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应商定并记录明确的规则,并向所有服务台人员提供指导,以确保统一性。
通常,开发人员/资源应该解决,只有报告者可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