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时候应该
implement
还是extend
可以用吗? - 有哪些实际示例?
它是否正确?
实现似乎是一种强制某种方法存在于类中并且这些方法函数调用的格式正确的方法。实现不是将变量或“设置”传递给类的方法吗?
预期的现实生活场景:我有一个电子商务平台,其中包含多个都遵循相同设计的支付类别。当应添加新的付款类别时interface
,从一开始就很容易遵循已定义的付款方式设计,以确保所有零散的信息都在那里。
扩展类使扩展(子类)类继承其父类的所有内容,但声明为private
?的方法和变量除外。
预期的现实生活场景:我有一个名为的类sessions
,两个名为sessioncookies
和的子类databasesessions
。sessioncookies
和databasesessions
一起从其父会话继承许多相互配置选项,从而轻松更改配置选项以影响各种最终访问者数据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