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很久以前听说过,在CSS font-family属性中用引号引起来的字体名称包含多个单词,这被认为是“最佳实践”,例如:
font-family: "Arial Narrow",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对于它的麻烦,我尝试从中删除引号,"Arial Narrow"
而Safari和Firefox在呈现它时没有任何问题。
那么,这个经验法则是否有逻辑,还是只是一个神话?较旧的浏览器是否有问题,不再适用于当前版本?我这样做已经很久了,以至于我从未停止思考这是否真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