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让某人在退出前偷了一些文件,但最终归结为诉讼。现在为我提供了CD文件,我必须通过将它们与我们自己的文件服务器中的文件进行匹配来“证明”它们是我们的文件。
我不知道这是只为我们的律师还是法院的证据,还是两者兼而有之。我也意识到我不是一个公正的第三党。
在考虑如何“证明”这些文件来自我们的服务器时,我们意识到我还必须在接收CD之前证明我们已经拥有这些文件。我的老板在有问题的文件的资源管理器窗口中拍摄了屏幕快照,其中显示了创建日期和文件名,并在收到CD的前一天通过电子邮件将其发送给我们的律师。我本来希望提供md5sums,但是我没有参与该过程的那一部分。
我最初的想法是使用unix diff程序并提供控制台外壳输出。我还认为我可以将它与我们的文件及其文件的md5总和相结合。这两个很容易被伪造。
我对应该提供的内容一无所知,然后又对如何提供可审核的记录来重现我的发现感到困惑,因此,如果确实需要第三者证明,那就可以了。
有人对这个有经验么?
关于此案的事实:
- 这些文件来自Windows 2003文件服务器
- 事件发生在一年多以前,并且从事件发生之前就没有修改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