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电子邮件只是“尽力而为”的发送方式,是否有类似的协议可以保证发送?


21

法律通常确定传真是可以接受的文件,因为可以“保证”其发送,而电子邮件不是因为可以不发送。这不是在乞求一种基于TCP的协议,该协议可以保证以与传真相同的程度进行传送吗?这样的协议是否存在?它有多牢固?


有趣的问题。我发现我必须向最终用户解释邮件系统并非万无一失,而且各种因素都可能影响传递。
ewwhite 2011年

3
我认为您正在尝试为本质上是一个社会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无论邮件是通过传真还是通过Internet发送,您都不能保证邮件的收件人实际上是该邮件的焦点。
cjc 2011年

Rocketboom解释的“ 两位将军问题”rocketboom.com/two-generals
kzh 2011年

从技术或法律角度来看,您在谈论哪种交付方式?如果您在谈论法律方面,则也必须指定国家。
史密斯·约翰斯,

Answers:


18
  1. 无法保证传真的传送-传真可能会以多种方式发生故障。仅举几例:

    • 号码错误
    • 用纸接收传真(不够智能,无法实现)
    • 从碳粉中接收传真(不够智能,无法实现)
    • 发送传真时纸张颠倒装入
    • 接收传真是一种共享设备,接收到的传真被意外接收者接收和丢弃

  2. SMTP 基于TCP的协议。请查阅RFC 821及其后续版本RFC 2821RFC 5321
    底层网络协议(TCP / IP)与可靠传递无关(应用程序协议级别的事情)。

  3. 大多数SMTP服务器都会保留通过它们的邮件(发件人/收件人/邮件ID)的日志,如果您可以证明日志不太可能被篡改,则可以在法庭上接受这些日志。
    咨询律师

  4. SMTP协议和相关程序上有一些机制可以确保传递(DSN,回执)。请注意,这些本身就是“尽力而为/相互合作”扩展(大多数邮件客户端让您选择不发送已读回执,并且某些客户端无法发出已读回执。某些MTA不能/不会签发递送回执。
    我不确定这些条款是否可以接受-这取决于法院和任何既定的先例。再次,请教律师


我并不是要暗示SMTP不是基于TCP的。
耶斯(Jez)

11
@Jaz-我非常确定您知道这一点,但是您的问题的表达方式掩盖了两个问题-数据报的可靠传输(TCP和UDP)以及整个消息的可靠传递(应用程序问题)。当线索少的人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
偶然发现了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成功发送传真意味着成功发送。
史密斯·约翰斯,

@SmitJohnth非常高兴能够参与有关此事的诉讼,我可以肯定地告诉您,除了“我的传真站说发送成功”之外,还有很多其他事情(尤其是我提到的第一个要点将引发传真发送)可靠地发出通知,就像您无法将通知发送到错误的地址并声称它是有效的一样;最后一个要点是与共享传真机一起在协同工作空间中的争论点-不确定是否为此设置了先例,但争论的时机已经成熟)。
voretaq7 '16

@ voretaq7好,您应该指定您正在谈论的土地。与Rammstein的歌曲相反,不是每个人都住在Amerrika :) AFAIK对于我的土地而言,成功发送传真至正确的号码意味着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成功交付了传真。
史密斯·约翰斯,

9

法律通常确定传真是可以接受的文件,因为“保证”了传真的发送

来自发件人和收件人的电子邮件服务器日志可能比传真接收确认更可靠。

该确认仅表示“ a”传真已答复并收到了文件。

服务器日志可以确认“特定”邮箱已收到电子邮件并经过服务器A,B和C,然后进入“特定”邮箱。

我知道在加拿大,法院接受电子邮件。在大多数情况下,民事诉讼可能会执行安东·皮勒命令,以扣押服务器日志和邮箱内容。


3
您在发送方收到传真确认。而只有在接收方才能看到成功发送电子邮件的确认。发件人仅知道邮件已传递到下一跳(但不传递到目的地)。
mailq

@mailq,我同意你的看法。但是同样,传真确认也无法确认它是否到达了正确的目的地。这就是为什么我说发件人和收件人服务器的日志都一样好,甚至比传真的接收确认还好。
亚历克斯

1
传真确认确认传真已发送到错误的目的地。您会看到收件人的号码。错误的号码不是技术的错,而是人为的错误。
mailq

“您看到收件人的号码” ... 由收件人设置,而不是从呼叫者ID接收到的-因此,它并不总是您拨打的实际号码。
Piskvor 2011年

@Piskvor:我使用过的大多数传真机都将拨打的号码放在传送确认页面上。
捕捉

4

保证交付的唯一方法是直接的对等交付。发送者必须与接收者建立直接连接,而接收者必须确认接收。电子邮件不是对等协议,而是存储转发协议。因此,没有法院接受的那种保证。但是,请确保该协议尝试可靠,并且如果链中的所有服务器都运行良好,那么它将可靠的。

但是技术交付保证(在现实生活中以及在电子邮件/传真中)并不能保证消息的内容。日志或信封仅显示已发送邮件,而不能显示邮件内容。即使您签署了一条消息,也只能保证它不会在途中被操纵。但是原始签名内容仍可能是“ Hello world!” 而不是“您被解雇了!” 而你只有确认一个消息已发送。


3

这不只是乞求一种基于TCP的协议,该协议可以保证以与传真相同的程度进行传送?这样的协议是否存在?它有多牢固?

为了具体回答这个问题-不存在这样的[网络]协议。因此,同样没有所述协议的确定性。

但是,与此主题相关,关于“交付”的“保证”甚至意味着或可能具有什么意义,有一些重要的要点:

  1. 必须有一种对发送者进行身份验证的方法。但是,传真或电子邮件握手过程中都没有这种功能。就像很多垃圾邮件/网络钓鱼邮件中的“发件人”电子邮件地址一样,“发件人”传真号码也可以被欺骗。
  2. 必须有一些手段来保证信息的不可抵赖性等自身,它没有在途修改,甚至证明什么被发送。再次,基础协议没有这样的保证。PKI(在电子邮件中使用数字签名技术,由于复杂性,证书过期等原因经常不使用,因此受到很好的支持),再加上对称加密和消息哈希,在提供电子邮件不可否认性方面很长的路要走。这些是根深蒂固的方法,但并不是直接在整个电子邮件通信空间中直接使用。
  3. 必须有某种方法来保证邮件确实传递给了(实际预期的)收件人。日志实际上是不足够的,因为它们不能对上述内容做出任何保证,只能弱地注释可能是经过招标的传递到邮箱(而不是收件人)。这甚至比邮政快递要弱。根据商业贸易法中的统一商法典(UCC):除了交付到商定的地址外,还需要向预期的接收者传达[商品/消息]可用的信息。电子邮件仅将邮件存储在目标邮箱中,但这不能保证已将其到达通知给收件人。接收者有责任不断地“检查”消息是否到达。

最后,有一个可选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不支持跨平台的)电子邮件协议来请求(发送者)和发送(接收者)交付确认/收据。但是,这种用法很少使用,不能保证,最后也不会反驳接收者对消息的接收...而是表明他们可能选择不确认接收,发件人或收件者未接收到该消息在不支持此可选功能相同/版本的不兼容电子邮件系统之间,确认失败。


2

需要保证交付的许多地方都使用IBM的MQ系列或Sterling软件的产品(最近由IBM购买)


我已经在多家公司实现了IBM MQ系列和更新的消息传递系统(TIBCO,Sterling Commerce等)。这些产品确实具有“保证交货”的功能,但是如果您阅读精美的字样,其定义并不是那么铁定的。实际上,在一些边缘情况下,消息的处置可能是“未知的”,以使接收者可能已经收到消息而可能没有。通常,这发生在消息实际上已传递,接收方响应但发送方之前/发送方丢失响应的情况下。
Darrell Teague 2014年
By using our site, you acknowledge that you have read and understand our Cookie Policy and Privacy Policy.
Licensed under cc by-sa 3.0 with attribution requi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