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能很好地概括一下贝叶斯方法和频率论方法之间的差异吗?
据我了解:
经常性的观点认为,数据是具有特定频率/概率(定义为事件的次数相对于试验次数接近无穷大)的可重复的随机样本(随机变量)。基本参数和概率在此可重复过程中保持恒定,并且变化是由于的变化而不是概率分布(对于某些事件/过程固定的)所致。
贝叶斯观点认为,数据是固定的,而某个事件的频率/概率可能会发生变化,这意味着分布的参数会发生变化。实际上,您获得的数据会更改参数的先前分布,该参数会针对每组数据进行更新。
在我看来,频率论者的方法似乎更实用/合乎逻辑,因为事件具有特定概率且变异在我们的采样中似乎是合理的。
此外,大多数研究数据分析通常是采用常识性方法进行的(即置信区间,具有p值的假设检验等),因为它很容易理解。
我只是想知道是否有人可以简要介绍一下对贝叶斯方法与频率论方法的解释,包括贝叶斯统计量的频率因子p值和置信区间。另外,可以理解其中一种方法优于另一种方法的具体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