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心理上如何处理Borel悖论和其他与条件概率有关的“悖论”,我感到不安。对于那些不熟悉它的人,请参阅此链接。到目前为止,我的精神反应主要是忽略它,因为似乎没有人谈论它,但是我觉得我应该纠正这一点。
我们知道这个悖论是存在的,但实际上在实践中(作为贝叶斯分析的一个极端例子),对于条件为事件,我们是完全可以的。如果是我的数据,我们条件对所有的时间,即使这是衡量一个事件时是连续的。而且,我们当然不花力气构造一系列事件,收敛到我们观察到的解决矛盾的事件,至少没有明确地。X X = x 0 X
我认为这是可以的,因为在实验之前我们已经固定了随机变量(原则上),因此我们以为条件。也就是说,是自然的代数,因为信息将通过来使用-如果信息以其他方式传给我们,我们将以不同的 -代数。Borel的悖论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我猜)要适应的代数尚不清楚,但是贝叶斯方法已指定。因为我们指定的是先验信息σ (X )σ (X )σ X = X X σ σ σ (X )X = X是通过测量得出的。一旦指定了代数,一切都会好起来;我们使用Radon-Nikodym构造我们的条件期望,并且所有事物都是唯一的直至空集。
这本质上是正确的,还是我离开了?如果我的路要走,什么是对行为,因为我们做的理由?[考虑到该站点的问与答性质,将其视为我的问题。]当我采用测度理论概率时,由于某种我不了解的原因,我们甚至从未触及过有条件的期望。结果,我担心我的想法很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