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常使用Linux,根本没有专家(距离它很远),但是我每天都使用它。
有时我发现自己使用(别人的)Mac,并在终端中键入命令。
在Linux中,我可以使用Ctrl + Left和Ctrl + Right在当前行中一次向后或向前移动一个单词(就像大多数文本编辑器一样)。如果我尝试在Mac OS中执行此操作,它将切换工作空间,或将另一个窗口置于最前面,或类似的令人讨厌的事情。我想我同时尝试了Command和Ctrl(正确)键。
Mac OS中是否有其他组合键?最后,我发现自己按住箭头kay一次只能移动一个字符,由于某种原因,在Mac OS中这比在Linux和Windows中慢10倍。
"\e[1;9D": backward-word
和添加"\e[1;9C": forward-word
到~/.inputrc
(或该read
命令显示的要使用的键盘快捷键。)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option
不总是将其用作元键(例如,将德语~
映射到德语键盘)。option-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