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tlook 2010规则将发送的项目复制到不起作用的公用文件夹(权限和手动拖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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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与Intermedia托管了Exchange。我们有一个POP帐户,一群用户发送(但没有收到)电子邮件,以及一堆用户存储电子邮件的公共文件夹,以便其他人可以查看它们。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已将每个用户的Outlook(2010,7 pro 64bit)配置为使用规则将所有已发送的项目从POP帐户复制到主公用文件夹下的特定子文件夹。

这适用于除最近部署的计算机之外的所有计算机(除了从Microsoft重新下载Office二进制文件之外,我们的初始配置中没有任何更改;相同版本和所有内容。我们摆脱了旧版本)。

在最近部署的计算机上,每次运行该规则时(每次通过POP帐户发送某些内容), 出现错误“无法将邮件复制到已发送文件夹” (“已发送”是邮件前往的子文件夹的名称)。为什么会这样?

我尝试过的事情:

  • 验证受影响的每个用户是否具有该文件夹的权限。他们是这样;每个人都有“所有者”或“出版编辑”烫发。
  • 验证受影响的每个用户是否可以手动拖放/删除/更新该文件夹中的电子邮件。他们都可以。
  • 重新传播公用文件夹上的所有权限。试过两次。结果相同。
  • 使用完全库存设置重新安装OS / office / everything。没变。
  • 联系Intermedia(Exchange托管服务提供商)。他们说问题必须在我们的最后。

Ans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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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这是因为我们的托管服务提供商在公共文件夹上配置了大小限制/配额错误。父公用文件夹下的子文件夹的大小配额比主文件夹小得多,从而导致不可预测的行为。此外,地理位置较远的服务器之间的公用文件夹复制显然存在(未指定的)问题。

其他人不太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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