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篇有关文件恢复的文章中,我读到,当您在计算机上删除文件时,只会删除指向该文件的指针,并将文件占用的空间标记为可使用。这是恢复“已删除”文件的唯一原因,还是有其他原因导致占用的空间没有真正删除(位设置为零)?
考虑删除慢速媒体上文件使用的块。FAT最初是为软盘设计的,随着技术的进步,甚至软盘也变得越来越快。恢复已删除文件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不覆盖数据(而不是相反)的副作用。较新的文件系统(尤其是采用写时复制技术的文件系统:btrfs,zfs等)还有其他考虑事项(到删除文件时,您甚至可能没有历史记录每个副本的存储位置) ,而且您当然不必每次写入都加倍)。
—
CVn 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