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一种方法可以在离开时永久删除Exchange / Outlook电子邮件?


9

像许多人一样,我在工作场所只能通过Windows XP上的Outlook使用Exchange服务器电子邮件进行工作。

就我而言,绝对没有机会使用其他客户端。

有没有一种方法来永久删除电子邮件,而我不在的时候休假?

通过使用“规则和警报”,我发现永久删除是仅客户端规则,当我不在时,该规则将无效。


1
出于好奇:为什么立即永久删除邮件如此重要?为什么不回来时只删除它们呢?还是只是在外出时停用了邮箱?另外,回来时您是否不需要一些邮件?
sleske 2015年

1
因为我的收件箱有大小限制,并且当达到硬限制时,我无法再接收邮件。
丽莎

1
多谢您的回覆,很高兴您仍然在:-)。从你写的东西来看,坦率地说,这更像是一个工作场所的问题。如果硬限制使您丢失邮件,那是您的系统管理员或老板应该解决的问题。要么邮件确实很重要,要么您需要更多空间-要么是垃圾邮件,要么是愚蠢的新闻通讯,那么它们应该帮助您过滤/删除传入的邮件(也许安装服务器端垃圾邮件过滤器,或其他任何方式)。只是告诉您阅读电子邮件,但没有给您足够的空间是行不通的。
sleske '19

Answers:


6

简短答案:否-在Outlook / Exchange中,永久删除仅在客户端进行。

可能的解决方法:

如果要在不使Outlook打开的情况下执行此操作,则可能需要在Outlook中设置常规(服务器端)删除规则,然后编写脚本(例如使用Powershell)以清空“已删除邮件”文件夹。

该脚本需要安排为偶尔在Exchange服务器本身上运行(或从不在时对Exchange服务器具有远程管理访问权限的工作站上运行)。


6

您可以设置保留策略,如果将邮件移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或备用文件夹中,则会自动删除该邮件。


1
这是对一个已有2年历史的问题的评论,而不是答案。
JakeGould 2015年

5
这是一个有效的答案。遇到相同问题后,我自己使用它。该规则适用于Exchange服务器,并且无需任何人登录即可运行。回答旧问题是否有问题?
丹·布勒

4

我正在使用Outlook 2016,来到这里发现这是不可能的。但是我随后继续按照我的规则将某些项目发送到已删除项目,并且在2016年,现在有一个选项,可以在发送到已删除项目之后永久删除项目。

步骤1-选择条件

步骤1-选择操作-当选择移动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时,该选项将变为可用于永久删除的选项。


非常感谢你。我不确定是否应该将其更改为接受的答案?
丽莎

“第2步”?此设置是否在Outlook或Office 365门户中?请澄清
变形

1

很抱歉,ʜcʜιis007是正确的:无法设置一个规则,该规则将在Outlook未运行时永久删除电子邮件。您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法:a)在Outlook中创建一个客户端规则,该规则将在您下次打开它时一次处理所有永久删除,返回时(在此之前,收件箱中将填满原始文件),或b)创建通过Outlook Web Access的服务器端规则,该规则将删除这些电子邮件,以便下次打开Outlook时,这些电子邮件将位于“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后者在这里可能更可取。

注意:我知道您说过“绝对没有机会使用其他客户端”,但是目前尚不清楚是否包括基于Web的Outlook Web Access版本(毕竟毕竟仍然是Outlook)。OWA随Microsoft Exchange一起提供,虽然我敢肯定有些组织可以使用Exchange但不实现OWA,但我还没有碰到过。


0

您可以使用简单的浏览器(也称为Outlook Web App)通过不使用客户端应用程序的情况下通过Internet访问Outlook帐户来做到这一点。您可能具有对Outlook帐户的网络邮件访问权限,因为收到的新邮件和收件箱中的某些邮件存储在组织的服务器中,当您不存档时,该服务器会自动删除。

因此,您的客户端计算机访问该帐户,并从组织的服务器中检索邮件和其他设置,并且还可以获取新邮件(如果您离线时收到的邮件)。

因此,如果您通过登录Webmail帐户来删除任何邮件,并且从该帐户中删除了任何邮件,那么该邮件将被永久删除。此外,还必须确保从“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删除该邮件。

PS:

  1. 这仅适用于未在本地客户端计算机中存档的邮件。

  2. 如果您具有Webmail帐户登录链接。


感谢您的回答,但我非常明确地指出“绝对没有机会使用其他客户端”,其中包括一个Web客户端。
丽莎2013年
By using our site, you acknowledge that you have read and understand our Cookie Policy and Privacy Policy.
Licensed under cc by-sa 3.0 with attribution requi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