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航空公司声称“特殊情况”,例如,拒绝根据(EC)No 261/2004条例第( 14)条的规定承担责任和逃避赔偿:
(14)根据《蒙特利尔公约》,如果事件是由特殊情况造成的,即使已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也无法避免,则应限制或排除对运营航空承运人的义务。此类情况尤其可能发生在政治不稳定,与有关航班的运行不符的气象条件,安全隐患,意外的飞行安全缺陷以及影响运营中的航空承运人的罢工的情况下。
在没有诉讼之前和没有诉讼之前,乘客如何经济有效地检查航空公司是否在说真话?在诉讼看来如此愚蠢之后。如:
律师费很容易超出范围;
法官可能不会批准您的传票/证人传票;
如果您在提出索赔后才得知航空公司是真实的,那么您将蒙受损失并必须支付法律费用(例如在加拿大,英格兰和威尔士);
航空公司可以在外行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