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旅行如下(很明显,要遵守签证规定):
- 斯洛文尼亚2天(我将在此进入Schegen)
- 奥地利10天
- 捷克共和国3天
- 西班牙45天
在申根总共需要60天。然后,在以后的180天之内,我想在爱沙尼亚度过30天以上。
根据《澳大利亚公民签证要求》,澳大利亚与西班牙和奥地利之间已达成双边协议。
我该怎么做才能确保我在西班牙和奥地利的时间被这些双边协议计算在内,并且当我进入爱沙尼亚时不被视为申根区90天津贴的一部分?
我希望旅行如下(很明显,要遵守签证规定):
在申根总共需要60天。然后,在以后的180天之内,我想在爱沙尼亚度过30天以上。
根据《澳大利亚公民签证要求》,澳大利亚与西班牙和奥地利之间已达成双边协议。
我该怎么做才能确保我在西班牙和奥地利的时间被这些双边协议计算在内,并且当我进入爱沙尼亚时不被视为申根区90天津贴的一部分?
Answers:
要根据双边协议(而不是90/180规则)计算的天数,您必须已经用尽了90/180规则天而不是双边协议天数。因此,您必须结束在西班牙或奥地利的住宿,并直接从其中一个国家离开申根区。
因此,以后无法在爱沙尼亚花费时间。
请注意,澳大利亚驻西班牙大使馆没有提及双边协议。但是,奥地利政府的情况说明书强烈暗示,任何在双边豁免权下的中止都必须在先前在申根地区中止之后进行。它还需要直接离开(然后乘飞机)并重新进入奥地利。我找不到来自西班牙的类似信息。
在维基百科的文章链接到与西班牙1961年的协议,这是不明确的,因为有关申根区并没有在1961年存在,与申根规则如何进行交互。
申根立法的相关部分是《实施申根协定的公约》第20条第2款。第20条的前两段:
第二十条
不受签证要求的外国人在首次入境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在缔约方的领土内自由流动,最长期限为三个月,但前提是他们符合第5条第1款所述的入境条件(a),(c),(d)和(e)。
第1款不得影响各缔约方在特殊情况下或根据本公约生效前缔结的双边协定将外国人在其领土上停留三个月以上的权利。
再次,该条款涉及根据双边协议将逗留“延长”三个月以上。似乎不可能较早地援引该协定,以便能够在与澳大利亚没有双边协定的国家再停留一段时间。
我担心,这样做的唯一方法是重新安排您的旅行,以符合90/180的规定,或者获得爱沙尼亚的国家签证。这将从90/180的计算中减去在爱沙尼亚度过的时间。问题在于,可能没有适合您的访问的国家签证类别,爱沙尼亚不太可能受理该签证,因为您计划到那里的时间不超过90天。但是您可以随时尝试。在您的申请中一定要提到您正在申请,因为您需要在爱沙尼亚停留一段超过90/180的规定。爱沙尼亚驻堪培拉大使馆的网站为http://canberra.vm.ee/consular_information。
您可能还可以通过在到达后申请居留许可来延长在爱沙尼亚的逗留时间,但是我对此非常谨慎,因为似乎没有一种可能适用于您的居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