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搜索了很多内容,却找不到适合我情况的答案。这是两个非常矛盾的链接:
我的情况:
我出于研究目的(从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2月1日有效),以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2月1日有效的申根签证访问了葡萄牙29天(我是博士学位学生)。我想从2013年2月10日至2013年5月10日(89天)访问瑞典。我已经再次申请了申根签证(用于研究)。90/180规则在我的情况下将如何工作?
我在网上搜索了很多内容,却找不到适合我情况的答案。这是两个非常矛盾的链接:
我的情况:
我出于研究目的(从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2月1日有效),以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2月1日有效的申根签证访问了葡萄牙29天(我是博士学位学生)。我想从2013年2月10日至2013年5月10日(89天)访问瑞典。我已经再次申请了申根签证(用于研究)。90/180规则在我的情况下将如何工作?
Answers:
普罗米修斯的回答本来是正确的,但《申根边界法》已被(EU)610/2013条例修改,以反驳法院的解释。
自2013年10月18日起,您的住宿“在任何180天内不得超过90天”。特别是在离开申根区的过去180天内,您在场的时间应该少于90天。有关这方面的信息可在欧盟委员会的网站上找到,并附带计算器。
还应注意,新规则原则上不适用于以下国家的公民: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巴西,圣基茨和尼维斯,毛里求斯和塞舌尔。对于这些国家,旧规则仍然适用,因为免签证协议仍然包含旧定义。
无论如何,该规则始终适用于一个人。有几本护照,申根签证或国籍都没关系。
自2013年11月起,此答案对大多数人都是无效的。旧规则可能仍适用于与欧盟达成免签证协议的国家,例如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巴西,圣基茨和尼维斯,毛里求斯和塞舌尔。
我今天拿到了签证,所以我在回答自己的问题,以造福他人。
申根签证确实有90/180天的规定。但是,计算停留时间的方式与大多数论坛上的网络有所不同。
6个月(或精确的180天)期限从您首次进入申根区之日开始(请注意,首次入境是指您亲身到达该区的那一天,而不是签证有效期的那一天)开始)。在这6个月内,无论您是否拥有由同一或不同的申根国家签发的新的申根签证,在此6个月的期限内,您最多只能在申根区停留90天。在这6个月的期末,新的6个月期开始,只要您具有有效的签证,您就可以在申根区再次停留最多90天。如果您的停留时间与两个6个月的期限重叠,那么您必须分别满足两个时期的90天限制。从您第一次进入之日起,将连续计算接下来的6个月,直到您离开申根区至少6个月为止。当您在外面至少连续住了6个月,然后进入申根区时,从进入之日起六个月又一次开始。好像您是第一次进入申根区。
所有这些都基于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手册》第63页,该文件用于处理签证申请和修改已签发的签证,以及我对这种签证的经验。
这可能是前往目的地国家的领事馆的好问题。
我可以在C型申根签证上找到的任何信息是,在任何滚动的180天内,它都是90天。
只有一个站点可以表明,如果您出于商业目的或进行研究而进入欧盟(请参阅附件12),则可以免除180天90天的要求。
但是,无论是在边境政策手册还是在签证法规文件中,都没有明确说明这一特殊豁免。
因此,在领事馆或边境地区更可能发生的情况是,边境管制部门将谨慎行事,并指出您将在欧盟180天的逗留期限超过90天,从而违反了C签证。
在您输入所有之前的住宿之后,欧盟官方网站现在提供了一个计算器,可以告诉您可以住宿多少天:https : //ec.europa.eu/assets/home/visa-calculator/calculator.htm。
用户界面很弱,但是可以用。
(编辑:计算器URL已移动,已更新)
这是一种基于对申根以外的日子进行思考的方法。用这种方式计数的某些极端情况似乎比在申根计数的日子更自然。
你花的每一天(午夜至午夜)时间完全超出了申根区,你赚了点。
如果您在申根国家/地区度过一天并获得居住许可证或有效的长期居留(D型)签证,则您也可以获得积分。只要您不经过其他申根国家,这还包括您进入或离开该国的天数。
每个积分在您获得该积分后正好179天过期。换句话说,积分持续180天,包括您获得积分的那一天。
当您有90或更多未过期积分时,可以使用“短期访问”规则。
由于您每天只赚取一个积分,或者只赚取一个积分,并且可以持续180天,因此您的积分永远不会超过180。
短期访问规则可让您进入并停留在申根区,如果
您是免签证国家/地区的公民(并使用该国家/地区的护照旅行),或者
您具有来自任何申根国家的有效的短期(C类)签证(受签证总期限和入境次数的限制),或
您拥有有效的居留许可或D型签证,并且正在签发该签证的国家以外的一个或多个申根国家旅行(例如,出于商务或旅游目的)。
如果您在过去90天内没有去过申根区,那么您显然有90个新鲜点。在那90天之前发生的所有事情永远都是无关紧要的 -至少就90/180天规则而言。
相反,如果您连续90天在申根区停留,并在最后一天离开,那么第二天您只剩下89分。既然你已经离开该地区,你现在就开始赚取新的点,但是你的旧积分将快过期,你可以赚换新的,所以它实际上为90天,直到你赚了一点,不只是更换即将过期一。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则上一段适用。
如果您多次来过申根区,那么您需要格外小心。这可能很复杂,因此这里是各种自动计算器的得力助手。您得到的一个突破是,您只需要回顾180天。超过180天以前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您那时赚回的所有积分现在都将过期。
无需(而且毫无意义)试图跟踪“何时开始新的180天”,这可以追溯到几年前您踏入申根地区的第一天。(在2010年代初期的几个月中,法律要求您这样做,因为欧洲法院裁定这是必须解释《边界法》中旧的,模棱两可的文本的方式。但是,此后很快,更改法规以使当前系统明确无误)。
还有一些进入申根地区并在其上合法出庭的方式,而无需 “短暂拜访”。如果您还没有获得90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合法进入:
如果您有申根国家的居留证或D型签证,那么您将进入。
如上文(2)所述,您每天将获得积分。
如果您在往返申根国家的途中过境,则需要持有居留证或D型签证。
您不会在过境日赚取积分,但是您的积分不会影响您,因为过境并不是短暂的造访。
如果您所在的国家/地区刚好根据申根框架之外的旧双边条约接受您的身分。这仅适用于某些申根国家,仅在某些申根国家中可用。在某些国家/地区,申请居留许可会使您处于类似的情况,直到您做出决定。
您将不会获得积分,因此,如果您想使用此积分突破90天障碍,则需要将这部分访问放在最后。
如果您是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或该公民的合格家庭成员而享有行动自由。
在这种情况下,90/180规则不适用于您,因此您无需计算分数。据推测,如果您失去了迁徙自由权,那么您就可以像一直在赚取积分一样-基于规则的常识性推论-但说的不是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