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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律师,也不是自己自己是申根和欧盟成员国的公民,所以我在这类问题上没有任何直接的经验,因此我要说的每件事都应该含盐。我仍然想知道这在实践中是否有任何区别(顺便说一句,这种情况多久会发生一次)。似乎来自申根协定成员国之一的长期居留签证(这不是申根签证,因为申根协定仅涵盖短期居留权,每个成员国仍然大部分可以自由制定规则来管理他们认为合适的长期居留签证)在其他成员国给予您与“统一签证”相同的权利(即,在申根地区多次入境,每半年最多停留90天)。
根据此网页,您需要做的就是要在5个月后再次进入法国,就是要返回提供长期居留签证的国家(例如您的德国),就像需要“统一签证”一样您应返回非申根国家/地区,以免耗尽90天的配额。我不知道的一件事是,如果法国和德国之间没有边境管制,那么如果您乘公路旅行而不是搭乘转机,您将如何证明自己确实离开了法国。这是统一签证情况的主要实际区别,因为将守卫申根国境,您会在护照上获得出口印花,但两种情况均适用90天规则。
最重要的是,从德国(或任何其他申根国)获得的长期居留签证无权使您在法国(或任何其他申根国)停留,只要您愿意(即德国无法为法国提供长期居留签证,反之亦然) ),因此在两种情况下,您实际上都是在利用自己的权利在法国短暂停留。实际上,只有在德国居住5年后,您才能获得在法国的长期居留签证(实际上是“ titre deséjour”,这不是签证,而是单独的文件),但这与申根无关,这是一项欧盟规则,不适用于非欧盟申根国家(也不适用于英国,爱尔兰和丹麦,尽管它们因为退出而成为欧盟成员国,请参见此处)。通过与欧盟的双边协议,这也可能适用于瑞士,但我不确定。我怀疑,承认这项权利在实践中可能并不总是微不足道的。
此外,据我了解,有关于空侧过境的复杂规定。根据您的国籍,您可能有权在某些或所有申根区国家的国际机场中免签证过境,因此从技术上讲,需要签证停留在申根区并不会自动意味着在您的情况下需要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