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答案是移民,移民和移民(真实的或可感知的)。至少在欧洲,签证要求和执行措施主要是由相关人士试图进入该国并非法居留该国的风险(当然还有围绕该风险的所有政治姿态)引起的。
可以说,移民通常是一个国家的净收益(参见您对人才的看法),或者非法移民的风险被夸大了,或者完全是对合法移民的过度限制政策的结果,但这并没有改变政治。
只是为了提供所有这些的直接证据,以下是申根签证代码的序言:
根据《条约》第六十一条,在建立人可以自由移动的区域的同时,应采取有关外部边界管制,庇护和移民的措施。
[…]
关于签证政策,特别是通过合并和发展购并制度,建立“共同体”立法(《执行1985年6月14日申根协定的公约》和《领事共同指示》的有关规定是其中之一)。根据海牙计划的定义,“ 进一步发展共同签证政策,将其作为多层系统的一部分,旨在通过进一步协调国家立法和在当地领事使馆的处理做法来促进合法旅行和打击非法移民 ”的基本组成部分:加强欧洲联盟的自由,安全与正义。
[…]
为了打击非法移民,有必要制定关于通过国际机场的过境规则。因此,应该要求来自第三国共同名单的国民持有机场过境签证。然而,在紧急情况下,大量涌入非法移民的情况下,应允许会员国对除共同名单中所列国家以外的第三国国民施加此类要求。会员国的个人决定应每年进行审查。
这只是一个例子,但它完全涉及移民。我认为其他考虑(互惠,护照)仅与切线有关。
请注意,到目前为止,欧盟还没有真正如此坚决地坚持互惠,因此尽管经过多年的讨论,仍有许多欧盟国家的公民没有资格,但美国公民仍然可以享受整个申根地区的免签证访问。免签证计划。同样,一些或全部欧盟公民可以免签证(或入境签证)进入土耳其,摩洛哥,突尼斯和南美大部分国家,因此,互惠性显然被过分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