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10月19日和今天(11月10日,14日)申请了家庭签证。我收到了拒绝信。我提供的文件如下:
- 赞助商的邀请函
- 赞助商的银行对账单
- 雇主的证明
- 房屋租赁协议
- 赞助商护照复印件
- 我国家存款局的FDR
- 我公寓的所有权文件
但是,我打算在那里停留6个月,但要谨慎,我开始进行2年签证,这是他们在拒绝信中提到的第一点。这是我拒绝的原因吗?
由于我在2007年退休,我没有以我的名义提供任何银行对账单。但我提交了我的退休金金额中的“FDr(定期存款)证书”(如清单[6]中所述)以及他们完全忽略的相应月度利息,并表示“未提供任何其他月收入证据” ”。
此外,他们还提到我在孟加拉国没有证据证明我的生活情况,尽管我已经提供了我的OWN公寓的所有权文件。是不是足以让他们说服我现在住在自己的公寓里?
此外,我还有“6个月利息”支付的另一笔定期存款。可能这是我身边的一个错误,我只在2008年提供了访问它的收据,但后来没有提供。我认为这是其中一个原因。
最后,拒绝信提到了他对我1975年在英国逗留期间的怀疑。我在那里学习和工作了6年半,我在表格中提到但遗憾的是无法管理任何支持文件。我应该提交什么样的文件?
那么,这就是现在的情景细节。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现在可以重新申请吗?或者要求进行行政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