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到的笔记本电脑上的屏幕已停止工作。我可以要求一些东西吗?[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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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里兰州巴尔的摩签到后,新笔记本电脑上的触摸屏已停止工作。我当时正与英国航空一起旅行。

我可以要求任何赔偿吗?


您的笔记本电脑是放在托运行李中,还是随身携带在飞机上?
Greg Hewg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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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在问技术上的问题(在此不在主题范围内)还是在法律上因为您认为航空公司有责任而应该做什么?
文斯

这与机场安全有什么关系?
Nate Eldredge

首先,您需要进行技术分析,说该问题是由X射线或类似原因引起的。如果是这样的话。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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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真?
托马斯

Ans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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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告诉您应该与您的保险公司联系,尽管不太可能涵盖您在笔记本电脑中办理登机手续。

您的替代选择是威胁将BA提交给小额索偿法院。我将简要说明为什么您有权执行此操作(尽管合同另有约定),但是我认为您不会成功,因为笔记本电脑本来就很脆弱。

但是,如果您在采取行动前给广管局写了一封信,他们可能会决定与您进行谈判,而不是冒着法院审理不佳并冒着未来诉讼风险的风险。

原则上,承运人在其控制下的国际旅程中对所有经证明的损害承担严格责任,最高赔偿额约为1400美元。这是根据《蒙特利尔公约》(于1999年完成)制定的。

自2003年以来,该公约已在美国法律中生效。https://www.congress.gov/treaty-document/106th-congress/45/resolution-text

第17条第 2 款规定了行李运输的责任

  1. 承运人对托运行李的灭失,灭失或损坏负有责任,但条件是造成灭失,灭失或损坏的事件发生在飞机上或托运行李的任何期间行李由承运人负责。但是,如果损坏是由于行李的固有缺陷,质量或弊端造成的,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对于包括个人物品在内的非托运行李,承运人对因其过错或其仆人或代理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害负有责任。

(强调我的—不幸的是,我认为“内在质量”测试对您不利,但我可能错了。)

根据第22条第 2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上限约为1400美元

  1. 在行李运输中,承运人在将托运行李移交给机场时,除非每位乘客有损毁,遗失,损坏或延误的责任,每位乘客的责任仅限于1,000特别提款权。承运人,一份特殊的目的地交货意向书,并在需要的情况下支付了补充款额。

[特殊提款权由一篮子货币决定,但实际价格为1400美元:https//www.google.fr/search?q = 1000 + XDR + en + USD 。]

最后,第26条在旨在限制其责任的范围内使BA运输合同无效。

第二十六条合同规定无效

任何旨在减轻责任承担者或确定比本公约所规定的限额低的规定均属无效,但任何此类规定的无效性不涉及整个合同的无效性,该合同应继续有效遵守本公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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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uts第1条第(1)款明确规定,《公约》适用于每一项国际运输业务。考虑到外包条款,我认为承运人不能依靠违约来逃避责任。我同意,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这将是一场艰苦的战斗。不过,第20条(旅客的疏忽)将是一个有趣的主张。
Calchas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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