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居民许可证持有人可以在护照检查中使用“欧盟”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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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今天早上在Schipol转移时,工作人员将持有申根区居住许可的非欧盟公民带到护照检查的“欧盟”线。对于持有居留许可的人来说,这总是允许的,还是因为线路变得特别不平衡?


1
我认为,宽松。在Roissy,即使我持有非欧盟护照,也没有任何居留许可,我曾被带入欧盟/欧洲经济区。而且这位官员甚至没有注意找到签证,只是盖上了第一页并挥了挥手。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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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yChernyakhovskiy实际上,当“不可预见的事件导致交通如此强烈以至于过境点的等待时间过长”时,申根边境法典第8条允许这样做,只有永远不会放弃加盖。
2015年

FWIW,至少有一半的时间,我不会向任何一个方向加盖印章。
路易斯

Ans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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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常不允许,但当队列特别不平衡时,申根法规确实预见到了这一点。确实发生这种情况时,是否允许第三国国民(即非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国家)使用其他车道,这取决于边防警卫。

关于这一点的规则在申根边界法典第9条中有所规定。

2.(a)根据联邦法律享有自由流动权的人有权使用附件三A部分(“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法院”)标志所示的车道。他们也可以使用附件III第B1部分(“不需要签证”)和部分B2(“所有护照”)中的标志所示的车道。

根据第(EC)No 539/2001号条例越过成员国外部边界并且持有有效居留许可或长期居留签证的第三国国民,没有义务持有签证的第三国国民可以使用本法规附录III第B1部分(“不需要签证”)标志所示的车道。他们也可以使用本法规附录III第B2部分(“所有护照”)中的标志所示的车道。

(b)所有其他人应使用附件III第B2部分(“所有护照”)中标志所示的车道。

“享有自由流动权的人”是指欧盟公民,也包括与他们一起旅行或加入他们的家庭成员,即使他们本身不是欧盟公民。请注意,还提到了居留许可证持有人,并且可以使用“不需要签证”的车道(因为他们实际上不需要签证),但不能使用“欧盟,欧洲经济区,CH公民”车道。每个人都可以随时使用“所有护照”。

同样的规定也(种类)规定了你注意到的:

  1. 如果特定过境点的交通流量暂时不平衡,主管当局可以在消除这种不平衡所需的时间内放弃与使用不同车道有关的规则。

(如果没有这个,即使是暂时的,也不能合法地由边防卫队来忽视规则。)

为什么他们会特别邀请居留许可证持有人使用欧盟公民的通道我不清楚。原则上,他们应该与签证持有人进行完全相同的“彻底”检查,包括盖章旅行证件,那么为什么不让每个人都换车道呢?该规定没有规定居留许可持有人与其他第三国公民之间的任何区别。

也许荷兰边防警察认为居留许可证持有人在某种程度上更容易处理或不太可能需要进行二次评估并被拒绝进入,但从法律角度看它似乎有问题(它要么遵循上面详述的规则要么完全放弃它们,没有提及任何可能允许特定人使用欧盟公民车道的可能性。

该原则的唯一例外是居住许可证持有人是“欧盟公民的家庭成员”,他们通常也享有自由流动权,因此比其他居留许可证持有人更轻松地支票(没有邮票)。允许在任何时候使用“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公民”车道。


+1,非常全面,支持与有关当局联系
Gayot酒店F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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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根边境法”第5条第4款(a)项允许对居留证持有人进行不太严格的检查。出于所有实际目的,通常不要求他们在进入申根区时证明停留的目的或证明有利于进入的目的,因为这已经被居留许可证所承认。
Tor-Einar Jarnbjo 2015年

@ Tor-EinarJarnbjo在实践中,即使对签证持有人进行“彻底检查”也并不总是涉及对这些条件进行非常广泛的检查,如果他们被开发,边防人员可以轻松放松或放弃。居留许可证持有人的入境检查可能仍然涉及数据库查询(参见“除非他们的名字在国家警报列表中”)并且加盖印章绝对不是“最低限度检查”。
放松

但是,如果我们想要在法律上完全准确,那么为居住许可证持有人放弃某些条件的可能性是作为过境目的的例外所以已经承认的并不是它们满足短期停留的条件但是他们可能出于另一个目的(即到达他们居住的国家)过境。因此,我不认为这种细微差别如何证明在实际或正式层面上区分居留许可持有人和其他第三国国民。
放松

1
+1但只有一次更正:申根居留许可证持有人在进入申根时没有盖章。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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