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wers:
有NAFTA,如果您有资格,则可以轻松地以美国公民身份在加拿大工作。但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的规定不适用于大多数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适用于四个特定类别的商人:商务访问者,专业人员,公司内部受让人以及贸易商和投资者。” “专业人员”的定义非常狭窄;大多数人不适合这四个类别。您不能只是去农场或在饭店或其他地方工作。(例如,计算机编程将是合格的)。
如果您不受NAFTA的保护,则需要工作许可。对于在外国公司工作的人以及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等的例外。他们每次乘加拿大往返航班都需要工作签证,这很愚蠢。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cic.gc.ca/english/work/apply-who-nopermit.asp。
在加拿大的“临时工作”页面上有一些不错的信息,例如谁可以申请。通常,您需要一家公司愿意雇用您为该过程提供赞助。您可以作为访客去找工作,但通常必须离开该国并重新获得工作签证才能开始工作。该资格页报告说,除非你是换工作或在加拿大的学生,但同样,我认为你应该能够离开并重新输入你不能在加拿大境内申请。
为了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作为临时外国工人(TFW)工作,个人通常需要获得特定于雇主的工作许可证。这通常涉及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或加拿大其他地方)的授权雇主那里获得合格的加拿大工作机会,并且可能要求加拿大雇主接受积极的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LMIA)。您可能会发现访问加拿大的工作银行以寻找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空缺职位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