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是从加纳(Ghana)来英国的定期来访者,并且是那里一家大型企业的公司董事-因此,有能力证明不是问题。他的伴侣也是英国公民-尽管他们从未发现有必要申请定居签证,因为他们主要居住在加纳,再加上他一直在申请,并且在任何时间都可以签发5年签证。我认为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合伙人在伦敦拥有一所房屋,该房屋并未出租,但在访问时像往常一样仅供他们自己使用。
他最近前往英国,移民官员将他拘留了10多个小时,提出各种问题,之后被允许入境3周,但在剩余5年签证被取消之前,这似乎很奇怪。
在询问被取消的原因时,他被告知在所考虑的一年中他总共逗留了90天以上,显然他没有意识到自己不被允许这样做,而且他们也不相信他没有被批准。试图在这里定居-最好不过是一个荒谬的主张,如果让他相信,为什么要让他加入?
他想在加纳重新申请新签证,但不确定他的选择。他还不确定是否应该对取消5年多次签证剩余时间的荒谬决定提出上诉,以及如果他决定沿这条路线走,他的选择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