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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领事事务局的说法(在“父母同意”部分下,单击“更多”),您的姐姐将需要提供法律证据,证明她对孩子的唯一监护权,或提交表格DS-5525,以及特殊的证据。她描述的情况。如果她还没有这个,那么她将需要获得这个(对于一个消失了,无需维修的付费父母来说,这并不是特别困难)。
如果孩子只有一位父母/监护人,则必须以以下形式与申请一起提交唯一的证据:
- 法院命令授予应诉父母唯一的法律监护权(除非孩子的旅行受该命令限制)
- 法院命令特别允许申请父母为孩子申请护照
- 非申请父母的无能为力的司法声明
- 非申请父母的死亡证明
- 影印件和公证件是不可接受的
如果孩子有两名父母/监护人,但缺席且不能及时提供父母同意,则申请父母必须提交DS-5525表:紧急/特殊家庭情况说明。该声明必须详细说明不适用父母或监护人的不可用情况,以及最近为与不适用父母取得联系所做的努力。申请父母也可能需要提供证据(例如监护令,监禁令,限制令),以证明其对紧急或特殊情况的要求。为了防止国际亲子绑架,如果确定该陈述不足,则护照处理机构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详细信息。
简而言之,咨询家庭律师可能会很有用(尤其是在出差情况下,很可能在更不方便的时间再次出现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