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加拿大法律专家,但从法律上讲,答案似乎是肯定的,除非您持有免税待遇或通过美国陆路前往加拿大。
1)加拿大政府帮助中心规定:
请注意:加拿大公民(包括双重公民)不能申请eTA。
2)加拿大eTA申请网站问您以下问题:
指明您是否是护照上其他国家/地区的公民。
3)将“加拿大”指定为第二国籍国(很可能)将导致eTA申请被拒绝。不包括该信息将导致文件欺诈(虚假陈述)犯罪:
当您与加拿大公民和移民局(CIC)打交道时,撒谎或发送虚假信息或文件是严重的犯罪行为。这是欺诈。它被称为“虚假陈述”。
SC 2001,c 27,s 127,《移民和难民保护法》中提供了更合法的定义:
虚假陈述
- 任何人不得明知
(a)直接或间接地歪曲或隐瞒与引起或可能引起本法实施错误的有关事项有关的重大事实;
4)虚假陈述罪的官方处罚在《移民与难民保护法》(SC 2001,c 27,s 128)中有定义:
罚则
- 任何人违反第126或127条的规定,即属犯罪,应负赔偿责任
(a)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不超过$ 100,000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并处;要么
(b)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不超过$ 50,000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驱逐出境和/或入境禁令也可能会受到处罚,但是显然不适用于加拿大公民。因此,加拿大双重公民前往加拿大的唯一可能选择是:
- 使用加拿大护照飞
- 通过美国通过陆路或水路进入加拿大,而无需eTA
- 向加拿大当局申请特殊豁免,允许您凭外国护照进入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