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我因获得ESTA豁免而飞往休斯敦,军官到达时在我的邮票上给我盖了B2字样,有效期为6个月。
我住了一个月,然后陆路旅行到加拿大。我边界希望两周后获得加拿大工作许可证,进入美国跳酒后,警官再次给我盖章,有效期为三个月。
然后,我在加拿大工作了六个星期,然后进行了为期2周的美国之行,然后再返回加拿大再呆一个月,然后在3个月签证到期之日再次回到美国。我问保安员那是什么意思,他只是根据我被盖章的6个月签证告诉我,我很好,我不确定他是否知道规则,但到那时我已经很困惑了。我当时在美国,直到我的6个月签证过期之前的一周。然后我回到加拿大,从那里飞回家。
我刚收到ESTA的电子邮件,说我的两年即将到期,因此我需要重新申请。我打算在几个月后返回美国,所以我有几个问题。
我实际上是否逾期逗留,如果是,我是否由于警官的失误而有正当理由?
我的ESTA是在我到达休斯敦之日还是第二次到达时被激活的?如果是前者,那么二等官员会加盖错误的日期吗?
在整个过程中,我是否会成为加拿大的临时居民会产生影响?
他们是否以电子方式记录了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的所有活动?我记得有好几次来回,而官员们没有扫描我的护照,只是将其作为身份证进行检查。特别是在到期日我返回美国的旅行中,这尤其值得注意,这不是标记了他们吗?
既然我是从加拿大飞出的,那么美国难道不阻止他们知道我的真实离开吗?如果我确实因为所有这些而被搞砸了并被举报了,即使他们似乎根本没有在那儿检查护照,我是否也会飞往加拿大然后越过美国的陆路禁止我进入?
这可能真的很令人困惑,这让我感到困惑。我以为自己做的是对的,直到我读到这里介绍了对ESTA的逾期。
不是从OP编辑(可能会有所帮助,但要注意,可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