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岳母(美国人)以访客身份申请入境许可,但被拒绝。在她先前的访问中,她申请永久住在这里{FLR(O)},遭到拒绝,并有可能被签发了搬迁文件。
她目前的拒绝引用4.2(b),如果有人在英国的时间比在自己的国家/地区花费更多的时间,他们就会使用此信息...
不会通过频繁或连续访问而长期居住在英国,也不会将英国作为其主要居住地
他们不喜欢这样做,因为当人们在欧盟建立私人生活时,他们可以根据第8条要求永久居住在那里。您特定类型案例的“流行语”称为“链迁移”。
她还能做些其他事情来证明她没有试图住在这里吗?
但这就是她在做什么。《经合组织》写道,她平均每三个月访问一次,而去年,她在这里的访问次数超过了自己国家的访问次数。尽管这可能是个坏建议(我不确定这实际上是个坏建议),但可以说,真正的访问者没有申请FLR(O)。
一旦访客尝试安顿下来,基本上就是“举手示意”工作中有次要议程,此人就会失去信誉。这就是发生的事情……” I am not satisfied you are seeking entry to the UK in the spirit of conditions of a genuine visitor
。或者直接说它是:“ I don't believe you
”。
剩下要做的就是让您的妻子与专门从事家庭移民的律师安排咨询。 金斯利·那不勒斯(Kingsley Napley)或劳拉·迪瓦恩(Laura Devine)或贝茨·威尔斯(Bates Wells)(免责声明:我知道他们)或ILPA上列出的其他任何酒店,以查看游客的路线是否有意义。我认为他们没有这样做,但这确实是律师的电话。
即使签证被拒,她还能继续访问吗?还是会在边境被拒之门外?
美国人无需获得入境许可即可访问,但他们可以拒绝接纳她。与您婆婆有关系的人会自愿获得入境许可,因为他们想避免浪费机票和搬离港口的麻烦。她的历史记录表明她有很大的风险,因此强烈建议她在没有入境许可的情况下不要旅行。
从好的方面来说,一旦非签证国民成功申请入境许可,它将基本上清除记录,并给该人“新鲜的面目”(或至少要求获得一个)。他们可以在每次要访问时停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