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德国公民,计划访问美国的gf,但我的ESTA未获得授权。我认为我在申请时确实犯了愚蠢的错误,没有正确检查我的答案,联系了ESTA当局以解决错误,但是无论如何还是被告知要申请签证,而不要重新申请ESTA。因此,我不得不取消我的旅行计划,因为签证要求ESTA拒签的人需要花费数周的时间,因此使馆告诉我。因此,当时我的女友在德国访问了我,因为这很容易。
现在我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做生意,我的女友在纽约。我仍然想在美国探望她并与她的家人见面3-5天。我想乘公共汽车旅行。
我知道根据法律,如果我穿越陆地,欧盟公民不需要ESTA或签证。那是规则。但是,如果我登录后,ESTA拒绝了我的记录,并且我不知道我是否还能陆路前往美国?他们是否在加拿大边境验证您的ESTA身份,就我而言去美国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