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了30天的迪拜签证(海湾合作委员会居民)。我已经有了电子签证。
入境许可证######### / 2016/214
签发日期和地点:迪拜2016年9月28日
有效期至:2016 年10月27日
我在迪拜的航班是2016年11月6日。我是否过早申请签证?有效至表示什么意思?如果此电子签证有效期至十月。2016年7月27日,这意味着我需要申请一个新的?
根据dubaivisa.net,可在签证签发之日起60天内使用GCC居民入境许可证。停留期限为自入境之日起30天。因此,您收到的有效期只有30天,这似乎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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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wyn
对于迪拜,签证有两个有效期。一个是您必须在上面停留多长时间(有效期),另一个是您可以在上面停留多长时间(停留时间)。仅记录有效期(有效期至:),并且持续时间从您输入国家/地区开始算起;但是您必须在有效截止日期之前越过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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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han Khal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