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英国公民,他想邀请我寡居的岳母和单身受雇的sister子与我和我的妻子一起欢迎我们的第二胎。我赞助他们的全部旅行和住宿。我将按照检查清单提交所有法律文件,并在过去六个月对帐单,工资单,公司详细信息中维持余额12,000英镑。我之前用相同的文件为他们提交过两次,但幸运的是,他们取得了成功。那时,我的sister子是一名学生,我们从她的学院提交了善意的信。
我们没有提交任何岳母或sister子的论文。他们前往英国,度过了短暂的假期,然后返回了家。这是在2015年底。
这次,我们将提交我sister子的工作详细信息以及她六个月的工资单,六个月的工资存款,即15,000印度卢比。该账户的维持费很低,总计35,000印度卢比。我们提交这份文件只是为了展示她正在进行的活动以及与她的国家的联系。我再次说我是她的主要赞助商。
内政部会把她的银行存款视为来英国访问的钱吗?还是会假设我们提交了这些文件以显示所有资金?
我岳母的银行帐户也有一笔3,000,000印度卢比的定期存款,其中2,000,000印度卢比已有一年以上;1,000,000 INR为两个月大。这是来自家庭遗产钱以及从已故丈夫的亲戚那里偿还贷款所获得的资金。在六个月的声明中,30,000印度卢比的现金来自她的儿子,以及每月的定期存款。
再次,我们只是为了证明我的岳母和sister子与当地经济和家庭成员有牢固的联系。这是使用他们的两篇论文的唯一目的。
应该如何在写给内政部的信中说明这一点,以便清楚地理解它,或者我应该只提交我的担保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