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乌克兰公民,计划在十月初访问意大利进行旅游。该月下旬,我被捷克共和国布拉格的会议接纳为发言人。两国都是申根协定的成员,我需要签证才能访问它们。因此,我需要两次访问申根国家,并且需要尽快获得签证(以确认与会议组织者的交谈,以及避免多付酒店/机票的费用)。
我已经多次听到一个人不能拥有申根签证,但是我想澄清这一点。说,我从意大利获得了10月1日至10月14日的签证。在前往意大利之前,我可以在10月25日至10月30日从捷克共和国再买一辆吗?如果我在10月13日至10月20日访问第二个国家(CZ),因此两次访问之间有一天重叠,答案会有所不同。如果您可以链接到证明您观点的官方文件,将对您有很大的帮助,但是即使没有这样的链接,我也一定会感谢您的回答。
两次我都将申请涵盖旅行日期的短期旅游签证。如果以上两个问题的答案都为否-在短时间内多次访问多个申根国家是否是从意大利申请涵盖10月1日至10月30日整个期间的多次入境签证的有效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