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超过100英里/小时”收费CVC 22348(b)是民事违法行为。我们不为这些人签发逮捕证。但是,未出现 (CVC 40508)是犯罪,并且这项指控很快就会变成事实。
在超速行驶100时,您(或您的律师)确实需要面对法官。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给您一个严厉的警告,解释再次这样做的未来后果,并使您“直面”。(美国is语是遵守法律的straight语)。
未能出现=紧急情况
但是,不出庭是轻罪,几乎可以肯定会导致逮捕您。 这是实际犯罪。民事违法行为如果被忽视就变成了刑事案件,这可能令人惊讶,但这就是事实。鉴于信函中的语言以及您显然错过解决日期的事实,这可能已经发生了。
如果没有正确处理,回家是一个新手错误。由于您已离开该国,现在唯一的选择是雇用律师。聘请您的法庭上当地人-应该是一位认识法官和职员的律师,并且不会被法官和法官所讨厌。我最喜欢的律师推荐方式是打电话给附近其他不在该法律领域执业的律师,然后说:“对不起,您知道有人可以帮助我吗?” 拨打3-4个这样的电话,您将一遍又一遍地听到相同的名字。
FTA是一项新的第二项收费,因此将是两项收费。好处是,这使您更容易进行辩诉交易,因为您现在有两件事需要交易。
如何辩护
所有这些都会在提讯时发生,这只是初始阶段。但只要您有选择,它肯定会在这里完成。这在交通问题上很常见。
如果您早点这样做,您可能会认罪,并要求进行适当的审判(这仍然是2-3分钟的事情)。将下达命令让该官员来作证。通常,如果该军官出现,则您会输,而如果他没有,您将失去资格。 但是你失去了机会。
接下来,您可以说您不希望犯有111英里/小时的有罪证词,而是要承认有罪的99英里/小时的罪名,并希望法官允许。这样做的原因是为了节省几百美元(您的记录和交通学校的学习机会对您而言并不重要)。您打赌法官不想浪费时间进行审判。(哎呀,除非他现在知道不会进行审判)。 您仍然可以尝试争论。很有可能会奏效。
但是,如果出现故障,则更为复杂。您必须将其解雇!您可以争辩说您真诚地努力到达了法院。如果您亲自站在他的面前,这显然会有所帮助,显然您需要走很长的距离和精力来回答这一指控,但现在不能这样做,但是如果您确实出现,法官对于消除失败的出现非常乐观。(通过律师是可以的)主动地自愿离开 当然,只有您立即这样做,这只会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关键是将它与底层票据作为辩诉交易加以解决;如果您已解决票证,那么您无价可讨!因此,如果您对99 mph的速度认罪,您可以要求法官驳回未出现的错误。或者,如果法官不接受这一规定,则如果您以111英里/小时的速度认罪,则要求解除FTA。
现在您走了,您如何辩解?
我会说尝试通过邮件进行试用。但是,CVC 22348(b)十分透明。你必须出现在法庭上的人:你或你的律师。
如果出现故障不是一个因素,我可能已经说过尝试一下,看看它是否有效。但这是一场赌博;法官可能没有足够的自由,免除CVC 22348(B)的要求,因为你总是可以聘请律师。
但是,消除出现的故障绝对是当务之急。这将使您成为国际罪犯,而且这几乎不像詹姆斯·邦德的电影那样有趣。
因此,我要说的是,您在聘请律师方面几乎陷入了困境。因为他可以处理所有可能的意外情况。他几乎要争论我上面所说的话。 如果早点完成,您可以自己完成。活到老,学到老。
这真的没有帮助,你的情况你是美国境内的机票是悬而未决的全部时间,你什么也没做。他们会觉得您觉得他们的法庭是个玩笑。另一方面,如果您在逃脱后仍然聘请律师,则表示您认真对待与美国的关系,而较早时则是新手犯下的错误。他们不会在乎您逃离该国,因为他们不会为此而将您送入监狱。
您需要立即执行此操作。 如果您等待几个月-或更糟糕的是,如果您推迟到下一次访问美国,就可以了!-将会变得越来越糟。这种情况一直发生在旅客清除预检,到达肯尼迪国际机场并由于错过了预检而被放回飞机上(自费)而被拒绝入境的情况。
顺便说一句,当您在CA和其他许多州签署交通罚单时,您并不承认有罪。您宣誓要出庭,这是公平交易的一部分:您保证稍后再出现,现在他们让您离开。如果您因违反该诺罪而被定罪,那么将来您将不会受到信任,并且在您看到朋友被引荐并以相同的罪名被释放时可能会被监禁。
如果自由贸易协定仍未解决,那么下一次任何州官员出于任何原因阻止您时,他可能会把您送进监狱。(他将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潜在犯罪的严重性做出判断)。抱歉,如果您坐在肯尼迪国际机场(JFK Airport),加利福尼亚不会为引渡超速机票而给您引渡(给您免费飞往CA的航班)。
另外,如果您拥有CA驾驶执照,并且安装了99张,则您会在速度限制中要求29张;30岁以上的学生将无法通过邮件进行交通学校教育,这会从您的记录中删除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