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许多通勤者在交通信号灯处完全停下来,但在信号灯变绿之前就走了。一旦相交方向的灯变成红色,它们便开始骑行。我通常会感到恼火,并认为这只会加剧驾车者的负面意见,但我怀疑早日开始一定有一些合理的理由。
这与爱达荷州在一个安静的十字路口停下来或公然闯红灯是一个单独的问题。对于滚动停止和公然运行,可以从不完全停止中节省大量的精力,并且可以在效率和合法性之间进行权衡取舍,即使不一定是合理的。
在交通信号灯的早期启动似乎没有相同的权衡。在这种情况下,节省的时间只有两秒钟,并且没有节省任何精力(因为它们已经完全停止了)。
我已经看到足够多的人这样做,因此我确信早日开始背后一定有逻辑。通勤者真的渴望节省两秒钟吗?或者(我怀疑)是否有更深层次的理由尽早开始红绿灯?这种行为是否只是会伤害与驾车者的关系,还是存在安全利益,因此应该推动这种行为合法化(例如爱达荷州停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