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wers:
美国联邦法规(21 CFR 101.4)规定,成分必须以重量为基础按降序排列。21 CFR 101.4(2)中存在以下例外情况:
当本清单(a)(1)中适当的成分列在成分说明末尾时,按重量计2%或以下的成分不适用于本成分量化语句,例如“占_的__百分比或更少”或“小于 __的_百分比”。量化声明中的空白百分比应使用2%的阈值水平填充,如果需要,可以填充1.5%,1.0%或0.5%的阈值水平。量化短语所适用的成分的含量不得超过规定的阈值。
因此,每种成分为总重量的2%或更少。他们也免于按重量要求订购。制造商可以自由订购<2%成分的子集,但是请他们。
资料来源:21 CFR 101.4
这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说什么:食物中可能含有可检测量的材料清单,但从营养的角度来看,它们的含量很少。
这些标签以FDA法规(在美国,其他地方的其他机构)为依据而存在,并且监管机构以某种方式对各种“利益相关者”做出回应来设定规则(我讨厌这个词,BTW ),这通常意味着它们充满了任意限制和愚蠢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