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
但是我的朋友说这是错误的。从TCS备忘单中,我知道总和也称为,其对数增长。所以我的界限不是很敏锐,但足以满足我需要的分析需求。
我做错了什么?
编辑:我的朋友说,以同样的理由,我们可以证明
现在,这显然是错误的!这里发生了什么?
我写
但是我的朋友说这是错误的。从TCS备忘单中,我知道总和也称为,其对数增长。所以我的界限不是很敏锐,但足以满足我需要的分析需求。
我做错了什么?
编辑:我的朋友说,以同样的理由,我们可以证明
现在,这显然是错误的!这里发生了什么?
Answers:
您正在做的是一种非常方便的符号滥用。
一些书呆子会说您写的是胡说八道,因为表示集合,并且您无法按照自己的方式对其进行算术运算。
但是,最好不要理会那些学徒,并假设代表集合中的某个成员。所以,当我们说˚F (ñ )= g ^ (ñ )+ Ø(ñ ),我们真正的意思如果˚F (ñ )- g ^ (ñ )∈ Ø(ñ )。(请注意:有些学究者可能也会对此陈述感到震惊,声称f (n )是一个数字,而f 是功能!)
这使得编写如下表达式非常方便
这意味着,有一些,使得
就你而言
您会进一步滥用它,因此需要小心。
这里有两种可能的解释:是指n的函数还是k的函数?
我相信正确的解释是将其解释为的函数。
如果尝试将其视为的函数,认为不是不正确,则可能会导致潜在的谬误,例如认为k为O(1 )并尝试写∑ n k = 1 k = ∑ n k = 1 O(1 )
如果您尝试将其视为的函数,则可以肯定的是,如果f = O(g )(随着参数转到∞)并且g永远不会为0,则
需要注意的是在中间,我们使用符号的方便滥用来表示为一些功能ħ ∈ ø(克)的总和为Σ Ñ ķ = 1 ħ (ķ )。注意,O内部的最终函数是指n的函数。证明并不是那么困难,但是您必须迎合一个事实,即您正在处理一个渐近上限(即,对于足够大的参数),但是总和从1开始。
如果您尝试将其视为的函数,那么也确实是如果f = O(g )(因为参数转到∞),则
因此,无论哪种解释,您的证明都是正确的。
你写的是完全正确的。实际上,第次谐波数在集合O (n )中。
证明: 。◻
的上限并不严格,但这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