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人们不断在类型理论中添加新类型感到惊讶,但似乎没有人提到一种最基本的理论(或者我找不到它)。我以为数学家喜欢极少的东西,不是吗?
如果我正确理解的话,在具有强制性的类型理论中Prop
,λ-抽象和Π型就足够了。说够了,我的意思是它可以用作直觉逻辑。其他类型可以定义如下: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他们(λ
,Π
)真的足够了?我的第二个问题是,如果没有Prop
像MLTT这样的强制性命令,我们最少需要什么?在MLTT中,Church / Scott /任何编码都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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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p
我们甚至不需要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