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上进行研究之后,我找不到有关新颖性注释的任何官方文档。是的,有许多网站顺带指出:“如果您不尝试欺诈,那就很好。” 但是一些随机网站发布了此信息,但没有进行后续跟踪,这对我来说不够可靠。
我所能找到的最接近官方立场的是美国财政部的网站:
哪个状态:
财政部曾经发行过一百万美元的纸币吗?我有一个我想知道的。
我们收到许多询问,询问财政部是否曾发行过100万美元的纸币。人们已经发送了这些笔记的副本。我们发现它们是不可转让的白金证书,被称为“一百万美元特刊”。这些钞票来自一个特殊的有限版权的艺术系列,该系列最初由一家加拿大公司以每本1.00美元的价格出售,作为可收藏的物品。它们不是我们的雕刻和印刷局(BEP)生产的美国正式纸币。因此,它们不能被财政部赎回。
您可能想知道BEP是在1982年春季得知这些证书的。所有相关信件都转发给了美国特勤局,以确定是否有违反联邦货币法的行为。但是,特勤局随后告知,这些证书没有违反任何美国法律。
其它网站如美国特勤局而雕刻局和印刷国家关于再现法律实际面额。@Amphiteót的许多出色答案都涉及到这些。
根据《联邦法规》第31篇第411条的《 1992年伪造品检测法》(第102-550号公共法),允许使用彩色插图的美元,但需提供以下信息:
图示尺寸小于图示项目各部分的四分之三或三分之二以上
插图是单面的
所有底片,底片,底片,数字化存储介质,图形文件,磁性介质,光学存储设备以及包含插图图像或其任何部分的插图制作中使用的任何其他东西均被破坏和/或删除或在最终使用1992年的《伪造品检测法》后将其删除
其他义务和证券
允许将任何其他美国义务以及证券和外币的照片或其他类似物用于任何非欺诈目的,但前提是这些物品以黑白复制,且少于四分之三或大于二分之一一半复制的原始项目的任何部分的尺寸(线性尺寸)。用于制作相似图片的底片和底片在用于其目的后必须销毁。该政策允许在商业广告中使用货币复制品,前提是它们符合尺寸和颜色限制。
电影胶片,缩微胶卷,录像带以及纸币,证券和其他义务的幻灯片可以彩色或黑白制作,以进行投影或广播。除非符合尺寸和颜色限制,否则不能使用这些产品进行打印。
这一切非常非常清楚。但是,这似乎并未涵盖,暗示或陈述有关非真实面额的任何内容。
因此,作为最后的手段,我联系了当地的特勤局以寻求特勤局的服务。我与特工交谈,并解释了我的愿望。
一张纸条....
- 乍一看似乎是货币
- 双方均清楚说明“不可转让”和“非法定招标”
- 正面设有自由女神像-没有总统
- 背面配有拉什莫尔山
- 账单的标准尺寸
- 双面彩色印刷
- 使用标准的24#纸张-因此不会接近实际的帐单。
特工的立即反应如下。
“如果您正在寻找能够说明根据“新颖性”或不可转让票据可以做什么的东西,则很可能找不到这样的声明。但是,您所表达的内容听起来还可以。美国政府了解到,票据通常会在销售和广告中体现出来,并提供了一定的回旋余地,前提是没有欺诈的意图。”
代理商也确实有另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定:
- 您不能重新创建或尝试重新创建或模仿美国财政部印章或美联储印章。
无处是我能找到的资料,我就不知道它如果不是因为我的电话给特勤局。当我提出问题时,正是这类信息使我感到关注。
代理人还表示,如果插图/设计是完整的,没有任何关于它的不确定性,特勤局很高兴看看艺术品,并根据看到它的直接判断。
因此,如果有其他人遇到这种情况,我鼓励他们与当地的特勤局外勤处联系,仅表示您正在尝试做什么以及如何确保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请注意,我并不是要涂污现有的钞票或创建类似于美联储实际面额的钞票。这些是完全不同的问题,具有不同的限制和问题。
这应该不被视为以任何方式的法律意见。这只是我自己面对的这个问题以及我找到的解决方案。
在光明的一面.. 我刚刚赚了一百万美元!你不必每天都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