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尊严与计算得出的冒犯/无味的风险之间取得平衡?
在设计广告活动时,如何平衡尊严与对进攻性的尊重? 没有人记得麦当劳或Foldger的最新广告,但我可以告诉大家有关“ 黑面的Dunkin Donuts ”广告或“ Pearl Izumi直到狗崩溃 ”的广告。 作为设计师,毫无疑问,这应该归咎于麦克唐纳(McDonald's)的广告“ You're Not Alone”。 什么时候可以?未来的雇主对此有何看法?一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营销天才。另一方面,它通常是令人反感的,至少起码是无味的。因此,作为设计师,什么时候可以,计算结果是什么?特别是,如果您是做出决定的人(在客户需要时回答,不是一个完整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