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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是否应该根据建议的用法位于/ var /或/ usr /中?
根据有关Linux目录结构的指南,/usr/它用于应用程序文件,并且/var/用于更改的文件(我认为这意味着“属于应用程序的文件”)。这个对吗?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在使用这两种方法之间我会有些挣扎。网站是一个应用程序(可以说是动态的),但在其他情况下,它只是Apache使用的文件的集合。 默认的www dir位于/var/www/,因此我们应该通过使用/var/websites/(或类似方法)来效仿,还是选择/usr/websites/它们(因为它们可能是应用程序)? 这是一个非常琐碎的问题,但这仍然困扰着我。对于我们来说,我倾向于/usr/web或类似的方式,因为我们的网站都是应用程序。 更新: 这是我们公司的网站;它不是共享的托管服务器,因此我们不必担心将它们分开/home/或类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