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读过的不同设计书中,有时会着重强调类必须具有的方法数量(考虑OO语言,例如java或C#)。这些书中报道的例子通常非常简洁明了,但很少涉及“严重”或复杂的案例。
但是范围似乎在5到8之间。
在一个项目中,我开发了一个类别为“ Note”的类,其属性为属性:Title,Desctiption,CreateDate等。
然后是一些基本方法,例如:getRelations(如果将注释分配给了不同的文档),getExpiryDate等。
但是,在开发应用程序时,需要更多的功能,因此需要更多的方法。
我知道,一个类拥有的方法越少,耦合就越松散。就模块化和可重用性而言,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优势,而且更易于编辑。
顺便说一句,如果在我们的上下文中不需要(甚至没有意义)创建子类,并且所有需要的功能都与该类相关,那么我们可以进一步附加几个方法?
我同意拥有15种以上的方法,然后可能需要重新设计。
但是即使在那种情况下,如果删除某些方法或继承不是一个选择,那将是正确的方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