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应该将键/值类型的数据放在其自己的类中,而不是使用诸如a KeyValuePair
或a 之类的预构建通用结构Tuple
?
例如,我创建的大多数ComboBox都包含一个DisplayName和一个Value。这是我要决定何时放入新类以及何时仅使用KeyValuePair的数据类型。
我目前正在使用进行某些操作,iCalendar
最终将所选用户的数据合并为一种key1=value1;key2=value2;
字符串。我首先将数据放入KeyValuePair<string,string>
,但现在我想知道那是否应该是它自己的类。
总的来说,我很想知道在决定使用现有的结构/类(如KeyValuePair
2属性对象)时使用什么准则,以及在哪种情况下您应该使用哪种准则。
iCalendar
对象,BYDAY
并且我需要和的对象BYSETPOS
。它们出现在ComboBoxes中,但是实际数据被组合到重复的规则字符串中,这是key=value;
字符串的一种
tuple
类型。